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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代需要雇主拿出良心來

創業成功 wrote:
2)要求他們加班,他們一句不加,關電腦走人,老闆能如何?你不能動手擋他,更不能吧他綁在電腦位子上
對,老闆可以很帥的大叫“你明天不用來了”然後呢?自已留下來加班算他們的資遣費
明天不來,預告公資是1年十天,最高三十天,所以你要多付他十天薪水加資遣費(一年一個月)
...(恕刪)


所以要求員工加班甚麼時候變成一個理所當然而且可以fire掉人的合理理由?
大大的公司是常常叫員工留下來加班,還是一年偶爾一、二次,如果是常態性的話,那代表員工聘請不足,為了省點小錢,只好逼迫原本的員工加班,且加班有給合理的加班費嗎?
為什麼加班員工一定要留下來,當初聘雇員工的時候說好的上下班時間,只要員工在這段時間認真工作,就是盡到職責了,為什麼覺得超過上下班時間的工作,員工一定要留下來做。加班時如果員工要留下來,那很好,不留下來是合情合理的,畢竟,當公司要精簡人力的時候,也不會因為員工曾經留下來加班而讓他繼續留下來。看看之前金融風暴時候,一堆銀行業被裁員,我認識的很多人,都是每天加班留很晚,但最後還是一樣被裁掉。為什麼?因為資淺,所以不裁你要裁誰。公司會顧及你的付出嗎?不會,但當他們需要你的時候,卻認為你要掏心掏肺的為公司加班賣力。
基本上當工作做不完而要加班,大部分都是公司的問題,不是員工的問題,誰叫大部分公司,人力都要卡的那麼剛好。
我有朋友在外商金融業,因為工作內容的關係,工作量大的時候每天加班到八、九點,工作量正常時,不加班就是六點半左右下班,大部分加班時間都是大於不加班的,加班到八、九點時,老闆覺得理所當然,然後自己都是六點準時下班,不加班時則來威脅你人力過剩,雖然明明工作契約上面合法的上班時間是到六點。但主管卻都不能接受員工準時下班,覺得員工準時下班公司就虧到了。這就是問題了,為什麼公司要求加班,員工一定要留下來加班,員工不能有自己的事情自己的生活,為什麼員工就不能拒絕?這跟工作態度沒有關係。大部分的員工只是要求用合理且對等的方式來看到雇傭之間的關係,這不是資方的世界,不是因為拿公司薪水公司就是老大,就因為拿了公司的薪水,所以我們在上班時候努力工作了,至於多餘的部分,員工願意多加班,是公司賺到了,員工不願意則是理所當然。
很多人自己當員工的時候,也都不願意加班,但當上主管的時候,就希望自己員工可以加班,當然人都是自私的,一定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前提,所以當上主管後,很多人都會換個腦袋,之前公司有太多這種例子了,自己當員工時不加班,但當上主管後要求自己員工加班,為什麼,為了自己的績效前途啊!
我很好奇大大是在公家機關還是私人企業?如果是私人企業,大大的公司一定是家好公司。
台灣政府不是一直都站在資方立場嗎
選舉要錢啊,百貨公司剪綵市長都要到場
違反勞基法這種小事,隨便罰個幾千幾萬 應付一下就好,反正不痛不癢。


Roadstar wrote:
所以要求員工加班甚麼...(恕刪)


要求員工吧自已份內的工作做完,萬一他沒做完,或是有一些比較急的專案,那留下來加班,公司付加班費,雙方各取所需,完成工作,這是好的情型

再說,我想您沒看懂我要表達的東西

我要強調的是”沒有任何雇主在勞基法的規範下,能對員工減薪、要求加班”,如果雇主因工作需要,請求員工加班,而員工不從,也沒辦法強迫他

對勞基法來說,可為而不為,一樣要付資遣費,比如你請一個小妹幫你泡茶,她的工作就是泡茶,有一天她和男朋友吵架,所以當天有來上班,但沒心情泡茶,這時有客人來怎辦?答案是自已泡或是請願意的人幫忙

那你會問,小妹這麼爽?可以不爽就不泡?

沒錯,就是這樣,在勞基法的說明中,這就是可為而不為之,小妹明明有能力泡茶,但她心情不好不泡,所以和她溝通,她表明今天沒心情泡茶,溝通無效後(當然是無效,如果有效這個假設問題就不存在了)

你並無法強迫他去泡茶,你不能像管小孩一樣,拉她的手或是大罵他,因為她也有她的人權,她可以舉證告你

這叫可以做的到,但不願意做,這時你剩下的最後一條路,就是資遣她

「請您留意,不是說“沒加班就LAY他”而是在溝通和請求協助後,如果一樣無效,那讓小妹天天來上班但發呆不用泡茶也不對,所以“只有一條路LAY她”」因為你不能強逼勞工作“他們不願做的事”

七二法則 wrote:
台灣政府不是一直都站在資方立場嗎
選舉要錢啊,百貨公司剪綵市長都要到場
違反勞基法這種小事,隨便罰個幾千幾萬 應付一下就好,反正不痛不癢


如果法律罰太輕,像很多酒駕,或是大家說的有錢人好處理

那就是政府要加重罰責


但我想表達的是,還是有人工作以不背離法律為原則的,罰的重或輕,不需要特別討論

會闖紅燈的人就是會闖

以現行的勞基法來說,算是保障不錯的了,我自己是主管,不是老闆,但我面對一些特案員工時,都不知如何協助和管理了OTZ

就像老師面對不唸書的學生能怎辦?讓他影響想唸書的學生嗎?所以當年才會有能力分班阿
創業成功 wrote:
要求員工吧自已份內的...(恕刪)


面對很混的老鳥,我只有一句話,老闆不會連十幾萬都沒有,長痛不如短痛,讓一個真的好員工不要領22K

為什麼會有機車的主管,你沒見過下屬被罵到哭的嗎,沒看過機車主管如何刁難或糟蹋下屬嗎
治療這種沒EQ的小妹,除了炒魷魚,還有其他辦法
kindkill wrote:
面對很混的老鳥,我只...(恕刪)


完全認同您所說的

我只是想提供另一個思考

有好老闆,也有壞老闆

有好員工,也有壞員工

在我們一面的攻擊22K是老闆的錯時,其實也存在好老闆被壞員工搞的不敢一開始就給高薪

要記得,員工數量遠比老闆多,假設好壞比是7:3,那老闆遇到壞員工的機率其,其實比員工遇到壞老闆的機率高的多

第二,您提到老闆不會沒有幾十萬。

我想您可能沒算到這個世界上創業失敗的機會有多高,有多少人是存很久的錢出來創業當老闆,還沒開始賺到錢,先找到三個壞員工,就倒了的

大家提到老闆時,腦中總是連想到那些成功的有錢人

但“老闆不等於有錢老闆”,就像很久之前有一篇文章說新創業的小老闆,其實才是最慘的工作人員,領的一定比22K少,責任和工作卻比任何人都多

很多小老闆出來創業,都是不支薪的


只是提供一個看起來較少人想到的想法和事實,大家交流交流


kindkill wrote:
為什麼會有機車的主管,你沒見過下屬被罵到哭的嗎,沒看過機車主管如何刁難或糟蹋下屬嗎
治療這種沒EQ的小妹,除了炒魷魚,還有其他辦法


可能我比較呆吧,我真的想不到其他辦法,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阿,就像一個老闆連法律被罰都不怕了,你能指望他有人性嗎?
我給我底下員工1萬8請了2個
第三個1萬5

創業成功 wrote:
完全認同您所說的我只...(恕刪)


會當老闆的,都是聰明人,
不用錢也可以逼他自己走

創業成功 wrote:
以一個工作三年的打混老鳥來說,月薪44K
一句“明天不用來“他可以領到13萬六千元,你還要面對工作交接,請人的問題,老鳥在混,也手上會有點工作,都被LAY了,也不用交接了,你還要收尾,先接下他手上的工作,找人來在重新訓練

我沒有要幫老闆說話,我自已也還沒當成老闆

但,我只想反應我面對到的情型,我問了人事,真的沒有別的辦法可以治他們= =,只能花更多錢停損



那是你們公司太沒用了,沒碰到真的壞人
拿我們主管來說好了,你要這樣擺爛的話
你就可以不做事,一天八小時就站著給他念八小時
10幾個同事就一直看你被他念
每天就一直念你找你麻煩,三不五時就羞辱你的能力
不過他也很聰明不到犯法的地步
你要告他,他也有一個小本子紀錄你哪裡做不好

除非你就打算往後日子考績都很差領不到獎金,每天被念八小時
不然真的沒辦法擺爛
創業成功 wrote:
要求員工吧自已份內的...(恕刪)


借老爺帳號po~
你提供的是雙面的思考,就是雇主跟資方面向的思考。有壞老闆也有壞員工,但問題是,現在是壞的老闆比例高的誇張,一個壞老闆,可能會害死100個好員工,大大你所在的公司必然是個合法的公司,但問題是很多人的公司都不是跟大大的公司一樣,台灣一堆上市公司,外商公司,大部份都要求員工無怨無悔加班,卻又不給加班費,以前待的外商公司同事有人加班到晚上十一點,然後呢?有同事因為請病假被強迫離職,只要一天不加班就被威脅會被裁員,台灣勞基法對企業來說根本沒有任何的嚇阻的效果。我待過上市公司跟外商公司,上市公司不給加班費,外商公司則是不給加班費然後也不能請病假,問題是,我們都是每天很努力做好份內的事情,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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