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一鬼 wrote:
別搞的自己風風雨雨的...(恕刪)
真是見鬼了
連做人基本的尊嚴都不要了
難怪台灣的勞工永遠抬不起頭
brightpassenger wrote:
無恥之輩!在別人傷口上灑鹽巴!
別搞的自己風風雨雨的。。。(嘲諷)
文章裡只要店員提告你毀謗你就不好玩了。(威脅)
再來你是正職員工。怎會用時薪來算你薪資餒。。你是正職還是pt餒?
聽說這家店上次也被女客人投書。店內夜班服務人員誣賴客人偷竊。(你剛好也在這家店吧。→恐嚇)
你超時的薪水最多那回幾千塊。這換了你再店裡。讓人排擠的可能(威脅)
這樣上班你會快樂嗎?你都覺得店裡幹部可惡
你可以要求調近一點的店面不是更好嗎?這樣就不用騎車40分鐘才能上班了
這樣你就不會太累休息被說偷懶了。(說風涼話)
還有這文章你直接發到新聞局或報社就好了。
在這po有幾個人看的到。要出名就要上電視讓人看到臉知道嗎?
現在沒工作的一推人。有口飯吃就要謝謝了。(說風涼話)
所以...你認為我應該要被壓榨!然後連做人的基本尊嚴都不要了?
那你今天來這家做看看嘛!好不好嗎!
到底是誰講話很不好聽了?我看是你吧!搞不清楚狀況
我告訴你喔!今天要是沒有法律這種東西,那直接就找人解決了~
我還會跟你在這裡講話嗎?
‧難怪別人要講你:連做人的基本尊嚴都不要了!
恕刪)
brightpassenger wrote:
無恥之輩!在別人傷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