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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自刪


philosophers wrote:
結果老媽一聽到開驗傷單要一千就想說算了


你老媽想說算了... 但一千你拿不出來嗎


philosophers wrote:
我該怎麼替老媽爭取權益..該如何提告


至少要有驗傷單,這是第一件事該做的,對方都去開了你還猶豫幹嘛!!!
philosophers wrote:
老實說如果當時我在現場..我一定打暴他..人受到激怒時一定不會想那麼多.先打再說..= =我一直要老媽帶我去找那女的 我媽叫我不要把事情越搞越大.哀 難道說老實人永遠都只有被欺負的份嗎..
當你看到朋友被打.就會幫忙 更何況是家人.如果讓我知道那女的住那邊.我一定找他算帳...


老媽老妹都這樣了你還只能上來這裡取暖,快帶你家人去醫院驗傷,警局備案先
如果連為自己爭取權益都會嫌麻煩 嫌花錢
那還是快快找下一個工作比較穩妥
不然其實你們自己也會很累的
真的要先衡量清楚 你們到底要的是什麼
有沒有決心要為自己爭取那口氣
加油!!

426 真的很缺德
每天帶幾袋狗屎.狗尿去那個阿6清潔的地方撒~~
就算弄不死她也要累屎那個潑婦~~~
驗傷單一定要有,三個月內被提告的話,她有驗傷單妳妹沒有,你說法官判誰勝訴機會比較大?
不可說 wrote:
那你聽過"見人說人話...(恕刪)


你說的我當然碰過很多,問題是那也要一開始就清楚的知道對方是(鬼)吧!,出社會久了,有多少人表露無遺直接告訴你我是(鬼)?你自己想想!

寧願錯殺也不願放過一個這也不錯啦!保護自己當然是好事

對已經確定是(鬼)的人當然不用客氣,但樓主所敘述的內容,光睡覺就要判斷對方是(鬼)我認為有點難喔!

所以樓主媽媽找大陸妹說睡覺的事情引發後續被大陸妹打,還不能討公道?光打人就不對了還一堆理由?

你說的最後一點我只能說棺材裝(死人),開車找(技術好)的,監獄關的是(犯人),你看的出來我社會待的久不久?共勉之啦!
惡搦🉑️?我隊表現最佳男子力安全研討會中
隔空喔?!所謂的好朋友👭?在意越是
目前都是你單方面的說法
也許大陸妹也有一套被台灣人欺侮的說法
管理公司為何會要你媽辭職?這其中必有原由,只是你沒說出!

管理公司是要看管委會的臉色作事
社區發生這種事,管理公司員工家人還跑來鬧事,我想這是管理公司及社區委員會無法接受的!
請你媽調職或離職也是對社區委員會一個交待!

這大陸妹如果那麼不盡責,早被社區的婆婆媽媽反應調走了,不用你媽出面來指責的!

社區管理公司換保全換總幹事及社區經理是家常便飯,因為只要得罪某委員或住戶就差不多要調走了!

ps:這大陸妹該不會是大陸武術學校出來的? 一連打趴兩個!!!!

不可說 wrote:
這個大陸妹歸你媽管嗎...(恕刪)


樓主歸你管嗎?
如果你這樣說樓主,樓主直接搧你兩個耳光,
到時候我們再來討論程序問題?
Jash0428 wrote:
驗傷單一定要有,三個月內被提告的話,她有驗傷單妳妹沒有,你說法官判誰勝訴機會比較大...(恕刪)


有感而發:

我有一個弟弟 身強體壯 人又聰明 卻十幾年不上班 全仰仗雙親救濟度日 (出門還以汽車代步)

幾年前和我父親拉扯 竟動手打我爸 家父決定提告 便去醫院驗傷 > (台西鄉 全民醫院)

隔天狡猾的禽獸弟弟 自己卻弄出一張更嚴重驗傷單 要和家父一較高下 父親只好暫時作罷!

深刻體會 原來法律 也只是講求證據的一種遊戲而已 有了證據才能還人公道 最起碼能夠自保

1樓 板主媽媽主張息事寧人 也算一種厚道 為人子女遇到此事應

該要積極些 可別弄得連自保能力也沒有


PS:我的禽獸弟弟目前為 雲林縣地方法院家庭保護令管束對象


一般的話.社區有請2人以上
的清潔人員
應該都會分配各自的責任區
人家偷懶跑去睡覺
你不爽的或可以跑去和委員告密
說不定人家是靠關係去領乾薪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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