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打卡鐘時間調提前五分鐘.所以你可以自行決定遲不遲到....
一開始就明確表示這部分.如果是9點上班.
要不遲到就是中原標準時間8點55分點要打卡.
相同的中原標準時間也可以提前五分鐘下班時間.
每月總遲到分鐘數不可以超過一定分鐘數
你要談績效效率 當然可以..
給我業績其餘免談.
就是因為績效不夠好才需要做sop的標準管理..
話說一句老話...如果把你拿掉公司影響會很大嗎..
如果公司非你不可的時候 當然你想怎樣都可以.
如果沒有請別說自己多委屈..
老員工會有倚老的行為.
不過年輕的新進員工理由是啥我不知道耶..
如果套用在公家機關的話..我想就像現在的中華民國政府吧.
每個人都只要自己要的.沒有想到人民要你做到的事有多少.
如果你都沒遲到當然主管沒資格跟你說.妳反而要慶幸他願意說出來.代表他care這件事.
要求加薪.這部分就要配合.反過來講如果你有遲到的紀錄.那應該沒資格去要求主管不要介意吧.
因為時間觀念是很重要的準則.即使遲到也要先電話通知一下.
我曾經在路邊等過朋友兩個多小時的紀錄..你覺得不care嗎..
我覺得"互相尊重"才是重點.
Zi3gH3iL wrote:
題1直扯我天天打8:59的卡(不過公司打卡機晚正常時間6分鐘,所以其實我是打9:05),當下我直稱「是」
只要不遲到,應該沒問題
如果公司有規定上班時間
不是那個時間到就好了嗎?
要不然幹麻規定
我個人上班十二年來沒遲到過
但也不會天天早到二十分鐘的
我常常在最後十分鐘進公司
還有我不進公司吃早餐
通常上班時間開始我就開始辦公了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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