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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要求退回年終獎金一事(11/22更新已解決)

不須繳回獎金~
以前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有案例
若執意要勞工繳回那筆獎金
勢必有違「勞工工作轉換權」

kinagers wrote:
各位M1上的先進大家...(恕刪)

給的這麼不乾脆.台灣公司怎了
想不到台灣的公司比不上大陸的公司。
我去年五月離職一家大陸公司,六月底時候領到將近三個月的獎金。
hkj0516 wrote :想不到台灣的公司比不上大陸的公司。
我去年五月離職一家大陸公司,六月底時候領到將近三個月的獎金。...(恕刪)


這麼好
比18%還誇張
kinagers wrote:
各位M1上的先進大家...(恕刪)


或許公司有公司的見解與立場

但公司用中秋發放的「中秋節發放之年終獎金」

這罷明是玩文字遊戲 那三節禮金是不是只要在那何時段離職就該回繳

我只是知道某3C龍頭在資遣員工時發放資遣費

但再找人回來時卻叫人家繳回去一樣誇張

而且這家公司也沒團保也很怪


看樓主公司能為這事開會成這樣 實在可笑

內部都自己有爭議 感覺就是老闆說了算

心情好就算 不好就收回


只能說離的好 走的對


就好像有些人未滿一年,有些公司會預先給特休
現未滿一年就要離職...先前請的特休當然要還

若公司之前有先聲明此獎金是年終分期先給..
當然未滿年終,還是要還回去

kinagers wrote:
各位M1上的先進大家...(恕刪)

ddcatt wrote:
如果獎金執意不還,離職日前的薪水公司也可能兩相抵扣,...(恕刪)


這是違法的...不能預扣...
預發的獎金是給大家方便
年底前離職當然要繳回,因為如果不給你方便的話,你根本拿不到的!
有很多企業的薪資是預發制
這種的也不是拿到手就可以不用還呀~
My Blog -> http://saintchris.pixnet.net/blog

SaintChris wrote:
預發的獎金是給大家方便
年底前離職當然要繳回,因為如果不給你方便的話,你根本拿不到的!
有很多企業的薪資是預發制
這種的也不是拿到手就可以不用還呀~


沒錯.....去法院告也是會判要還的..
預發的年終,跟簽約金一樣..
站不住腳.....
土城加藤鷹
isohera wrote:
沒錯.....去法院...(恕刪)


可是這是「中秋節」預發的年終獎金,
這種解釋起來就各說各話了。
一般理解是年薪保障14個月,然後中秋端午年終各發一部分,
而年底離職卻追索中秋禮金,看怎麼認定吧,也沒那麼篤定說法院判就一定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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