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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傷假薪水可以領多少?


媒體人 wrote:
那就讓公司 佔便宜阿...(恕刪)


大大原來和我家女王一樣是南投人。

~那就讓公司 佔便宜阿 順便公司還可以偷偷把他列為你的所得 ~
我家女王不會同意寶寶的錢被占便宜的。
~要跟公司吵 等修正的勞基法 罰責公告後三天 老闆會罰比較多錢~
我有查詢了一下,可是沒查到哪天才公告。
~王如玄說的(我有公文)~
所以我應該要領到43000多對嗎?

很謝謝大大的指導。






~轉~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有鑑於勞工頻傳過勞死,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雇主讓勞工超時加班、不給加班費、違反休假規定等情事,大幅提高罰鍰至最高卅萬元,主管機關還可以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並可按次處罰,以確保勞工權益。

考量現行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可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約定工時),經常遭資方濫用,造成保全業等勞工超時工作,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提案,主張明訂每月正常工時不得超過二○八個小時。

但經朝野協商後,改為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勞委會於五個月內,對已經核定公告約定工時的工作者,全面檢討排除部分勞基法工時保障是否合宜。

此外,有鑑於客運司機、醫護人員頻傳過勞死,立法院另通過另一項附帶決議,要求本法三讀通過後一個月內,勞委會應積極與交通部、衛生署,分別就大眾運輸駕駛員與醫護人員的疲勞管理,提出解決措施,並將疲勞管理列為路權分配的審議項目,及醫療機構評鑑標準項目。

修正條文規定,雇主若有未置備勞工名卡、違反工時、休假、工資給付等相關規定,罰鍰金額調高為二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主管機關還可以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負責人姓名,命令限期改善,未改善者要按次處罰。

同時,雇主若有讓妊娠或哺乳期間的女工,在晚間十點至翌晨六點工作者,罰鍰調高為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同樣可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限期未改善也要按次處罰。

修正條文還針對雇主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介入他人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強制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讓童工從事繁重及危險性工作、僱用未滿十五歲人等行為,在維持原徒刑條件下,另把罰金額度提高十五倍。

對於雇主若違法終止契約、預扣工資、未保障懷孕婦女工作權益,以及未依規定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修法後,將罰金改採行政罰鍰,金額提高為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雇主若拒絕、規避或阻撓各項勞動檢查,罰鍰也調高為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推一下,希望能有新解答。
yungling9944 wrote:
大大原來和我家女王一...(恕刪)
公司可以代位請領勞保局給付的部份嗎?
我以前的公司是開單給我..
自己去勞保局申請70%的公傷假薪資..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yungling9944 wrote:
推一下,希望能有新解...(恕刪)


沒有新解答了立法院在休會不會有修法. 前面已經講的很清楚了現在是你要怎麼作,看是要吞下去還是直接告到勞保局,主管兇 哈哈到時候被罰錢就兇不出來了. 完全在你個人還想挽回婚姻的話就要硬起來
我前面第20篇裡提供給你的資料理就有提到,勞保局70%的給付是可以自己去申請的
而且不需要公司蓋章,直接送件就可以了,勞保局自然就會去查你的投保薪資再給付給你
你跟公司要的也只是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30%而已,但是你公司卻給你50%
可能到時勞保局發現有多的會再扣除吧

你還是先下載傷病給付申請書範例看看
傷病給付申請文件下載
所以說上班還是不要為公司太賣命要先顧好自己~不然吃虧的到最後都是自己

5831宗哥 wrote:
所以說上班還是不要為...(恕刪)


我是樓主,老婆替我註冊的帳號卡住了,需要手機碼?
只好註冊一個。

我公傷薪水的問題解決了,
謝謝你們!

薪資組說他們遺漏了,
人資副理說~我以前也公傷腳受傷,都不知道可以請70%勞保。

看起來好像是~不爭取,就會沒有。

Max真男人 wrote:
我是樓主,老婆替我註...(恕刪)


問題解決就好...
我本還想說說我的個人案列給你參考..

我也是在下班時發生車禍..
公司有給我公傷假...我足足請了二年的假..薪水的部份.公司也都有按照勞基法走..
第一年給付"投保"薪資的30%...70%我個人向勞保局申請.
第二年給付50%..另50%一樣像勞保局申請.
當時我投保薪資是42000..所以也就是從發生車禍那天算起..我一樣每個月都領到42000的薪水..

所以你公司一開始是有遺漏了什麼...所以才會只給你2XXXX的薪水而以..

如果還真的有什麼問題...可以提問...

當然這種問題不要遇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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