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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每年有16K的國旅額度爽爽玩!


hot635241 wrote:
坦白說公務員的特休...(恕刪)


你是黨工嗎?
平等不是齊頭式的平等,
況且政務官、酬庸和民代幾乎沒有貢獻還領一堆錢怎麼不說?

lavo wrote:
公務員領的薪水是國家給的,國家的錢怎麼來的基本上不管(你不能無限的將錢的來源往回追朔,老闆付你薪水你會問老闆錢的來源血汗嗎?)

公務員單純只是去幫政府打工的打工仔

你檢討他的薪水幹嘛

你應該要檢討他老闆的薪水(也就是那些立委和大官們)

那些立委大官們領的薪水可是打工仔公務員的N倍

還有領最多稅金(照金流的邏輯就是你繳的稅金→政府國庫的錢→支付給大老闆的工程款→大老闆的員工薪水)的其實是承攬政府工程的大老闆

這麼說大老闆你也可以要求一下囉


唉...後面的我就不回了,回你第一句,那是你的大前提沒錯吧。

為什麼後面不回?
不是看不起你,而是前提就錯了,後面也就不用提了。

你光第一句(含括號內的部份)就已經錯了三個地方:

1. 君權時代,朕即國家。但現在可不是君權時代,如果你是綁著辮子的,那不好意思你跑錯棚了,現在是2018年。
現代民主國家,全體國民就是國家。只要是台灣人,就是國家的一份子,也就是說,公務員領的薪水,就是我給的(當然也是你給的,只要你是台灣人)。你的時代,該不會連公僕的意義都不懂吧?孟子講過的啊,民為貴...自己google吧。

2. 國家的錢怎麼來的,基本上不管?這是哪個時代的思想啊我的天。還是你是未來人XDDDDDD
現代社會的基礎就是有權利就有責任,領了錢就要做事,而且可以檢討所領的錢跟所做的事是否相符。
全世界,任何貨幣經濟體系(也就是有用到「錢」這個概念的社會),包括第一大經濟體美國,如果聽信了你這句「錢怎麼來的基本上不管」,都會崩潰。
更何況是只有2000多萬人的台灣?
更何況是國家的錢?
你當編預算是兒戲啊,不用管錢哪來的?
為了你好,我誠心祈禱你不是現代公務員,或你是現代公務員,但你在開玩笑。

3. 我沒有無限的將錢的來源往回追溯,而是公務員的薪水,就是從每個納稅人的口袋掏出來,交給政府發給公務員的。難道遠傳的每個員工,都得親手從每一個遠傳股東的手上接過薪水袋,才叫做領公司薪水?有哪個遠傳員工會嗆說:「我的錢是銀行轉帳給我的,噓噓東或任何一個遠傳股東沒權講話,總不能無限的將錢的來源往回追溯」?有哪個敢?

但是幫公務員講話的人就敢。

唉。
person1204 wrote:
唉...後面的我就...(恕刪)

現代民主國家,全體國民就是國家。只要是台灣人,就是國家的一份子,也就是說,公務員領的薪水,就是我給的(當然也是你給的,只要你是台灣人)
公務人員也有繳稅所以有部分薪水是自己給自己的意思囉????公務員拿到的薪水去消費公務員應該也可以說是商家的衣食父母吧!所以應該來當奧客,反正從我口袋拿出來的錢我就是老大!現在的觀念就是有出錢好像就是老大
就像不少人只付少少的健保就以為醫生和護士就是他們的僕人是一樣的意思囉??
我看台灣不少人如果當老闆應該也不會想給員工因有的福利,也難怪員工罵資方式貫老闆,但是真的自己當老闆的話應該也是一個樣,最後只要說一句"共體時艱"
但是有心要硬凹的還可以這樣說"公務員的薪水是我納稅交的錢,所以公務員繳的稅金還是我納稅的錢",這樣說好不好,反正只要套個公僕就可以解釋所有的事情

你說說看你做哪家公司的啊
這樣我才知道有沒有買過你公司的商品服務
然後付到你的薪水啊

如果我有付到你的薪水
照你的邏輯
我可以檢討你薪水 罵你罵到爽 是吧?

如果不敢講
該不會是無業遊民沒納稅 來炮爽的吧?



哈囉?

現在,我們討論的是「國家公務員的福利是否恰當」,這是公共事務,任何人有權表示意見,對吧?

而你現在,問的是「我做哪家公司」,這是我的事務欸,法律範圍內,只有我自己有權表示意見欸。

想查我水表,你哪位?

自來水公司嗎?調查局嗎?警察嗎?警政署長嗎?救世主耶穌嗎?西天佛祖嗎?還是什麼seafood?

如果都不是,你揪~竟是哪來的自信,覺得有資格查我身家?

公務員那~~~~模怕被檢討福利,人生還很長,另找出路吧。

這篇,我就當你沒講過,要護航再想想別的話術,OK?
不然,你要是覺得過意不去,那就公開你自己的個人資料,表示一下歉意也行。
只要你自己要公開,那是不會觸法的。
但我沒說我要公開喔。

BTW 到底哪來的自信?就算你是谷阿莫,我也不是鋼鐵人或哈利波特啊XDDDDDDDDDD
famas2200 wrote:
你是黨工嗎?
...(恕刪)


裡面有些回文的可能是黨工
只會硬凹立場明顯
大家就不用浪費時間跟這種人廢話
我也覺得有些人 像政務官 酬庸肥貓
都應該優先被檢討
•2003年以前公務人員,未休假天數全部可以支領「不休假加班費」也就是「不休假獎金」。

•2003年後規定
1.具有14天以上休假資格者(年資滿4年以上),必須休滿14天,支領國民旅遊金16,000元,其餘未休假天數,可以申請「不休假加班費」也就是「不休假獎金」。
>舉例:可休假天數30天,前14天休滿&領16,000元國民旅遊金,餘16天休假,若不休可以申請「不休假加班費」也就是「不休假獎金」。
2.未具14天以上休假資格者(年資未滿4年),依可休假天數,每日補助國民旅遊金1,143元。
>舉例:可休假天數7天,需全部休完&領7天x1,143元=8,001元。

勞基法今年2018年1月才規定員工未休假天數需換算加班費補發之。
2018年以前勞工未休完之休假就放水流,隔年重新計算。
famas2200 wrote:你是黨工嗎?
平等不是齊頭式的平等,
況且政務官、酬庸和民代幾乎沒有貢獻還領一堆錢怎麼不說?
(恕刪)


講實在話,如果因為別人領不合理的錢,就認為自己的不合理是合理的。那這個國家的公務員就真的沒救了

以身作則這四個字真的是愧對國家先烈。

合理或不合理很難講啦!
每個人的合理觀念是不盡相同的
說真的也沒有什麼愧對先祖先烈這種事,基礎公務員也不過就是求個溫飽才踏進去這個職場,真正要愧對的應該是目前的政務官,拿高薪但所做的決策幾乎都是在為下一次選舉而非真正的基礎建設,這才要愧對台灣人民
回歸這棟樓的標題吧!
砍掉看誰會先唉~
現在旅宿業已經先唉了!

Gotu1239 wrote:
國民旅遊卡?你我也是國民啊

拜託,超羨慕的福利好不好!
加班費是啥碗糕,
待在民間企業只有責任制,從來沒有加班費


如果你在民間企業..年終超過1.5個月..
請問公務員可以比照辦理嗎??職業不同..如何比照辦理??
你知道我每個月被政府凹超過180小時的加班費嗎??
然後半年只用一張行政獎勵的A4紙張鬆鬆打發....
你到底羨慕啥??羨慕就來考阿!!
person1204 wrote:
現代民主國家,全體國民就是國家。只要是台灣人,就是國家的一份子,也就是說,公務員領的薪水,就是我給的(當然也是你給的,只要你是台灣人)(恕刪)


笑死啦
阿你是有繳多少稅啦..
就算是無敵超級大戶,一年算你繳300萬稅吧
分到每個公務員身上,你只出了他10元薪水
10元有很多嗎...

以後國家乾脆這樣吧,訂個法條
民眾來找公務員洽公的時候,先報上你去年繳了多少稅
然後我們換算一下你到底付了公務員多少薪水
公務員要是覺得不爽,大不了還你你分到各個公務員的稅金,然後請你離開,不願意服務你,可以吧
反正錢都還了,至少那位公務員薪水的組成,並不包含你的稅金,你憑啥叫他幫你工作?

就像你去店家吃飯,上菜了結果不合你口味,在那邊挑東挑西的
店家受不了,然後說飯錢還你,請你離開,總可以吧

大家就走著瞧麻,看是民眾辦不了公務先吐,還是公務員撐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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