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1204 wrote:
1. 我認同逃漏稅的人是很多,公務員的薪水繳稅一毛都跑不掉。
但,一來非公務員的薪水族還不是一樣,一毛都跑不掉?
二來,所有公務員的收入全部來自於薪水嗎?您別說笑話了。
您總知道有當了三代公職,累積400億身家上蘇富比的超級公務員吧。
不用說逃稅,光靠薪水,年年double給他都上不了蘇富比,您說是吧?
知道台灣年輕人養不起父母,但要養他嗎?
台灣一千多萬非公務員當中,有幾百個比他還骯髒的?幾十個?幾個?
他比頂新充還是噓噓東高尚的點在哪裏?
他的「業外收入」,有繳稅嗎?
2. 別人是公務員領薪水,我不是公務員,我也領薪水。
但我們兩者的差別是,我的薪水繳稅出去,是付他薪水,不會變成我自己的薪水啊。
我領的薪水,有一部份要繳出去發給他,他領的薪水有一部份也繳出去,但還是發回給他啊。
所以,我有權向拿走我薪水的人做一定的要求,這難道不合理嗎?
他要檢討我也可以啊,提撥一部份薪水給我嘛,那我讓你罵翻都沒關係,我可不會像現在的某些人那麼不要臉。
公務員領的薪水是國家給的,國家的錢怎麼來的基本上不管(你不能無限的將錢的來源往回追朔,老闆付你薪水你會問老闆錢的來源血汗嗎?)
公務員單純只是去幫政府打工的打工仔
你檢討他的薪水幹嘛
你應該要檢討他老闆的薪水(也就是那些立委和大官們)
那些立委大官們領的薪水可是打工仔公務員的N倍
還有領最多稅金(照金流的邏輯就是你繳的稅金→政府國庫的錢→支付給大老闆的工程款→大老闆的員工薪水)的其實是承攬政府工程的大老闆
這麼說大老闆你也可以要求一下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