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hhyang wrote:
1. 隔周休二日, 有七天假 -->合乎勞基法,但我文中有寫了,很多並沒放這7天假
2. 周休二日, 沒七天彈休 -->合乎勞基法
3. 周休二日, 有七天彈休 -->優於勞基法
修法前來說說看到各個公司的狀況~
1. 隔周休二日, 有七天假 -->合乎勞基法
許多的小公司、小工廠是這樣做的
2. 周休二日, 沒七天彈休 -->合乎勞基法
中小企業會這樣做,但年初會公告七天彈休已經合併至年度周休二日裡
3. 周休二日, 有七天彈休 -->優於勞基法
很多外商企業,大企業都是這樣做!福利好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