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年前(39歲)農曆年假前一天,被公司高層以誘導性的語言一激,自動提出辭呈.
沒有年奬,沒有資遣費,還在過年前,有二個小孩,父母親都健在,跨出公司門口時,我突然好茫然,不知要走到那裏去,用發抖的雙手,先打給我老婆,告訴她,我辭職了.
很感謝我老婆當時對我的安慰,她說:上班不愉快,離開是對的,工作再找就有.
我花了三個月找工作.這三個月內,我全心都在找工作,不管是停車收費員,快遞員等等都去找,只是都不順遂,直到三個月後的第一份工作.
我是覺得你要讓你老婆知道,畢竟夫妻之間是要相互扶持的.現況雖過得不好,但家人的支持會讓你有走下去的動力,除了充實自己外,可利用這段間想想自己之前在工作上有沒有缺失,藉此改正過來.
曾經在別的部門身上看過最惡意的手法是;
故意降調部門主管,要其report給剛進公司不到兩年的工程師.逼此主管自動離職.大概也是因此主管在公司也呆6年以上了.依勞基法,資遣費大概也要給個6個月吧!
不論此主管功過為何, 公司希望其離開,難道不能好聚好散,當面告知,付個遣散費,把員工當個人尊重,依法處理? 公司難道不知其餘在職員工看在眼裏,心中做何感想??
從此我對口中明喊著"員工是公司資產"的公司,都有一種反感. 會特別出來喊口號的,有此地無銀300兩的嫌疑!
就算公司不要的員工不是公司的資產好了,是公司的"大型廢棄物" or "毒物", 請人來清理也是要付$$的,不是嗎?? 給個資遣費,就當是垃圾清運費,有那麼難嗎??
怪不得台灣很多地方,還是很髒亂,環保只有會抓"亂丟亂到"的地方才會好!!
也是民眾有繳稅付錢,政府才有辦法請人稽查.
達成夢想和目標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累積微不足道的小事.
大家好
我在FB設立了
"失業中年人(45歲以上)就.創業集思會"社團
歡迎大家參予
宗旨為:
45歲以上有專業的人在因故離開原有公司或事業後,在現今臺灣的就業市場被排除在外。
造成個人(家庭)經濟問題。
在找不到原有專業或性向適合的工作下,往往只能屈就低階或非原專業的工作。
盼能“集合參加此社團 45 歲以上中年人的資金.經(專)驗.年紀(人脈.沈穩&破釜沈舟)的優勢 “ 自助與互助。
大家集思&整合人力.資源,共同來找出或創造出順應時代且適合中年人為“自己與家人“樂活的工作或事業--快樂的工作至退休。也可提供就業機會給"患難"中的中年人。
*請注意 ^_^ :
因為是希望大家擺脫無可耐何下去從事的保全.仲介.餐飲小吃.便利商店(開店或當服務人員).司機(計程車等).國考.導遊....等不能發揮中年優勢的工作。
所以在這個社團請大家提出所見所聞或所想的 順應時代且適合中年人為“自己與家人“樂活的工作或事業資訊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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