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如果是甲方那乙方怎麼講都輸,就像買咖啡的消費者永遠都有理由挑剔咖啡店的店員咖啡太燙啦,今天咖啡不香啦,店員臉很臭這種鬼問題。所以,有些常識的問題遇到不理性的客户我們都當個案講給大家笑,當然真要當真那就升級找法務,不然真為這種奇葩還要浪費情緒那真格局小了。不過 email 現在真的用的氾濫了,因為成本小,為了免責,公司內外大家都在 cc 來 FYI 去的,我同事的未讀我都有看過上千封的,且信箱也未做分類,真的有事還得自己去找他本人。當然也有可能你們的信被丟進對方垃圾信箱,因為我客戶的信有時在本公司也被扔進去,問了一下 MIS 回覆是 outlook 自己分類的,至於是犯了那個天條,MIS 說他也不知道。當然也有可能你們的信被分類為不重要的那一群,,,,那就,認真就輸了
我比較好奇你們的客戶是哪類型的組織……猜測可能有兩種極端:一種是封閉的大型公家單位,如:國軍,有專屬的軍網,所以不常去Internet收郵件;另一種是人數極簡的小公司,個人業務太多且繁雜,公司沒有採購spam等郵箱管理系統,郵件多又亂,人員不願看郵件只專注看Line的訊息辦事。另外,貴司的客訴管理體系非常嚴謹,應該有專人按SOP要求限期要回應客人申訴的問題,才會讓身為主管的你無奈去回復這個訴求。可能最終你們會向客人妥協,另外建立一個提醒管道吧?比如通過電話或Line訊息發提醒之類的,不過我可以理解你會不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