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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沒交接完整為什麼不能扣壓薪水

W. H wrote:
薪資不能無故...(恕刪)
就怕不交接,或每天交接一點點,期間都是要給全薪的,
在(勞工局法規)條文裏
怎麼規定那你就怎麼做
如規定是不可扣壓薪資
不然你有意見還能怎樣
如果是我的話不會在乎
老闆要不要扣壓我薪資
我不缺那點錢來過生活
那你缺那點錢嗎如不缺
得饒人處且饒人別計較
就此好聚好散結個良緣
能扣壓他薪資比較爽嗎
















誰叫他想辭職你要慰留
然你又沒能耐留下員工
那代表你公司沒人想待
趁這機會你好好做檢討
為何你公司員工不想待
到底薪資差還是福利差
不然你可以問那位員工
為啥他不想在你這上班
你得知道原因才能檢討
否還會再有別員工辭職
到時你那公司就只剩下
老闆而已!
這樣不錯喔永遠不會犯
勞基法被勞工局給罰款
員工領薪水做事
當他不領你薪水了
除非他幹了什麼壞事
宣告期前遞出辭呈
那義務就盡了
找不找人交接
有沒有交接完成不是重點

老闆不是很會說少了誰公司照樣運轉?
不積極找人交接是你家的事不是離職者的事

另外就算競業
老闆也得付出相對代價
那是等價交換

競業條款不是免付費的
記得前公司法務上過課
好像是不能綁超過2年
職務要相關,不能原本工程師跑去做行政也想封殺
這期間也至少要補償你原薪水5成還是多少
綁多久就要付多久
否則簽了法院也會判定無效
那絕非不對等的帝王條款
如果是我,我會先看看目前留下的員工,哪一個跟離職設計師比較好,
請他(她)幫忙跟離職設計師要客戶的專案資料夾,
先解決客戶問題才是優先。
a321andy6314 wrote:
我公司是小型...(恕刪)

雖然你認為你有慰留成功,但感覺上人家是已經有提出申請預告離職了。
如果交接不確實,那責任會歸在資方

建議解決方法是以論件的方式花筆錢找人回來把案子處理完畢

還有以後記得在公司規模還沒大到請HR處理人事問題前,自己談離職要先去看看勞動法規,這樣子才不會吃虧
小公司真的太容易因為信任或是便宜行事就沒流程 他能這樣跑掉可能平常沒有什麼簽呈或工作交接清單吧 = =
公司問題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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