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是他在說,還是你在說呢?他會聽你說嗎?
如果在公司發生情緒化的衝突,請問是老闆吃虧,還是你吃虧呢?
勞資爭議申請開始之後,勞資爭議期間如果雇主有不利勞工的行為,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可以開罰的,比較有保障。
在勞工局,勞方講話比較對等。像是老闆對於休假沒有准不准的權利,在那裡說出來,他才比較聽得進去。
病假原本就可以休3天,這個有什麼好懷疑的呢?休10天也是可以啊,只要合法和完成請假程序就沒問題了,接下來只是老闆跟同事的觀感而已。
如果他敢不准,就違反勞基法,你就可以爭取資遣費和其他條件了,說穿了,感冒連休三天請病假,只是一張魔法卡或陷阱卡,是為了觸發談判條件用的。
找個理由召開勞資會議,只是開局,不是主要訴求。在會議中可以提出平常隱藏版的真正要求,才是開會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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