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把勞資合約設計成對你有利的方向,賠的是公司,賺的是你,跟廠商的合約,賠的是公司,你都沒責任。這樣你老闆就再也不敢叫你處理這類問題。老闆問你為什麼這麼制定合約,你就回答:因為自己不專業, 上01問廣大網友的結果,這是唯一免費可以獲取專業的管道。老闆要不你試試?
36計,走為上策...別跟他"估估迪" 這種慣老闆永遠都不會覺得是自己問題的~ 當你默認了這種一人身兼多職的工作時,如果達不到他的標準他就會以各種理由苛扣你的薪水... 後面的鳥事我想大家都身經百戰了,我就不多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