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ayaki wrote:他把我貶的一文不值,但是我的室內設計作品是被我一個做室內設計七八年的朋友肯定過的現在我在這間工作室工作感覺不到未來,學習不到東西,並且老闆隨時都勸我自行離職。我朋友是建議老闆在還沒資遣我之前,我還是做我該做的工作,跟老闆耗,畢竟自行離職是沒有資遣費的。 這種超小工作室是不可能會有資遣的選項......可能連最基本的勞基法都不適用。不要因資遣費浪費時間去找新工作比較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