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t1976jp 2cl4 wrote:
(恕刪)
你不是當保全嗎?
既然你都貼出來罰則,就是告知主管照公司規矩走
你就是罰600阿!
發薪日照領,上班時跟前一哨的人道歉,主管道歉會很難嗎?
只是遲到,不算曠職阿!
曠職是指無故原因未到班三天(工作天)
視同開除!
我這個人公私分明!
你的過往是你和前公司的糾紛,當你到一個新環境
你自己要改變自己的心態才能融入團體
社會上有環境差的好公司,也有環境好的更好公司
難道就沒有黑心公司,和假公司嗎?
當然有阿!
所以你做人不能一貫任性而為,這樣只會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