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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資遣

分享我的經驗...我之前懷孕被調職位跟降薪,還被強壓完全不是我專業領域與工作執掌範圍的事務,我反抗後公司開始處處刁難,開個會也明示暗示酸言酸語,後來我向勞工局提出懷孕歧視,咬牙每天承受冷嘲熱諷,等到公司被政府約談他們才開始收斂,我另外還申請勞資爭議協調,開協調會當天公司一開始態度強硬,準備一堆資料要搞我,但協調人明確指出公司違法之處,而且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最高開罰30萬,公司名跟負責人還要被公開在市政府官網,公司知道如果拖到召開平等會審議他們一定輸!所以勞資爭議協調會最後他們給我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有優於法令規定的金額),而我也想離開高壓環境安心待產,所以選擇撤銷申訴與簽下同意書,領失業補助撐過懷孕時期,基本上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跟違反勞動基準法是兩回事,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滿大條的,但要看原po朋友想要什麼?如果順利可以留任,每天要承受異樣眼光甚至是特殊待遇,她受得住嗎?(當時的我是只要“錢”,所以選擇拿資遣費與領失業補助)
這種案例一般會建議你直接向勞工局檢舉。

但檢舉要有證據,如果你有白紙黑字(email、訊息之類的)明確告知你是因為懷孕,所以要你離職,這樣才容易成案。

否則這個到勞工局去檢舉,結果很可能是:
- 老闆說業務要緊縮,需要裁員,已經提前告知
- 老闆說會依法給資遣費,並且開給非自願離職證明

好輕鬆就避過了,對不對?對!

勞基法看似保障勞動者,但資方往往有各種方式可以避過(除非手法太粗劣)。
所以蒐集(or 製造,故意寫信詢問 HR...)證據很重要。
1.台北市政府勞工局:
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諮詢專線:台北市民可直撥熱線1999
外縣市民02-2720-8889轉7023
2.勞動部:各地方政府窗口
3.婦女新知基金會:02-2502-8715
4.法律扶助基金會全國專線:412-8518(手機加02)
 
我剛好也發生過這種事情,我有詳細記錄該怎麼處理,希望對你有幫助。
 
懷孕中公司資遣我該怎麼辦?
jowysher wrote:
1.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恕刪)


企業用第11條第二款不需要舉證虧損,

這應該是萬用條款 ... 隨意資遣人 ...
ucandoit1010 wrote:
企業用第11條第二款(恕刪)



依勞基法第11條第二款資遣,公司確實是要負舉證虧損責任,此部分詢問過勞工局給的回覆亦是如此,不知道您是不是遇到什麼狀況,是否願意分享呢?
太惡劣了吧!!!台灣生育率降低也要感謝這些對孕婦不友善的公司跟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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