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撇開
於理__被裁原因
於法__有無依法給資遣費
於情__公司無預警裁員__完全合理
對員工而言__如果公司在裁員日前告知 or 公布,請問被裁員工剩餘工作日要做些什麼事?要如何面對其他同事?
對公司而言__要給員工時間把公司資料 copy 帶走,或是破壞、毀損公司資產嗎?
199X年我待的上市公司(電子),每年年終都會請各大學教授上管理課,當年救國團李鍾桂有鑒立委諸公不斷砍救國團經費,李鍾桂為了救國團能自給自足請某國立大學企管教授當顧問整頓救國團,該教授做了很多事,其中一件事是:
在各救國團大門進來第一間辦公室成立【研發部】,窗明几淨,一眼就可以看到裏面有哪些人,他們的工作是研發他們個人事業的第二春____就是要逼他們走人啦!
再來一件事,約近十年前發生在國內知名電腦廠子公司(當時也上市了),該公司在台員工超過三千人,每年要各部門提報 5% 員工,請這 5% 員工離開原單位,到該公司其他部門找工作,若能適應,就留下,若不能適應,或不能勝任:
不會裁員,不給工作,但每個月要繳一篇報告。要不要當眾做簡報或接受質詢,不詳!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