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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面試時答應的薪資,實際變成正職後薪資跟面試時差很多 我該怎麼辦?(更新)

所謂薪水就是正常上下班的經常性薪資,簡單說就是計算加班費的基礎
舉例:底薪30000,時薪=30000/30/8=125還低於勞基法最低薪資
看過不少企業加班費時薪竟連100都不到(應該說中不少人吧?!)
擺明了坑人,政府也不管,簡直把勞基法當課外讀物
一堆人超低薪資,談到薪水總是自動把破百小時的加班費加進去自慰,順便也替老闆遮醜
真心希望這些沒競爭力的公司乾脆就讓他倒一倒算了
趕緊離職吧
不需要浪費時間在這間公司上
就走,直接走不用再去在乎那個薪資了,不然會繼續被他們佔便宜,吃虧的都是你
說實在的,有些飲料店的正職都不只三萬五了,別浪費時間了。
挖靠,樓主人也太好,他這樣搞你,你卻還留下來幫他喔?
要是別人看到這模樣,早就自己提離職了!
反正保全業從來缺人就很兇!

你不做這家也能作別家,只是你在吵的督導轉幹部的薪水怎摸這摸低?
那你怎摸不吐槽那個經理,讓你回去做爽缺督導爽領8小時五天3.5萬?
問題人家就是缺人才要騙你進來,你的利用價值就是只有2.8萬!
加班當保全又要當幹部,拜託!白癡才那樣工作!
隨便當個高級大樓或企業保全就是3.7萬了!
誰會把工作搞成兩份做才領3.5萬
擺明就是小保全公司!

你就大方離職,連續上班10多天的鳥氣就是公布公司名稱!
換份工作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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