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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可能會被告?

然後星期一就不用去了!


能怎樣??

頂多小公司老闆娘無聊---多扣幾千元而已!!!

當然違法---看你要不要檢舉!!!

你在公司沒做什麼奇怪的事,就不用怕!!!
小公司好像真的蠻可怕!都不按照勞基法

qweqw wrote:
小公司好像真的蠻可...(恕刪)


沒事的!!!

敢動你!!!

上網公布公司名稱

只要屬實,就沒你的事
qweqw wrote:
我禮拜五下午就突然被...(恕刪)

去勞工局檢舉,拿些錢也好
請問依據哪條法令 我可拿錢呢?謝謝

estray wrote:
去勞工局檢舉,拿些錢...(恕刪)

qweqw wrote:
請問依據哪條法令 ...(恕刪)


別這樣!!!

等樓主真的被扣薪還是沒薪水

你再來發問還不遲

這邊都是高手,會立刻跟你說哪一條!!!

要怎麼申訴......等!!!

qweqw wrote:
請問依據哪條法令 ...(恕刪)


這件事上,樓主沒有堅定立場,不能堅持撐到非自願離職書發放,主管勝利,替公司省了一筆

雖然暫時當輸家,但希望能記取教訓,下一份工作能好好當個贏家喔

qweqw wrote:
我禮拜五下午就突然被...(恕刪)

只要是雇主要資遣你,並且有支付你預告期的薪水,那即使是當天叫你走也不違法的喔,因為已經有給你薪水了,反而你要感恩雇主可以讓你不用上班就能領預告期的薪水,這樣其實有賺到... 但如果只有給你法定的資遣費,不給你預告期的薪水就馬上叫你走,那就違法了,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是我先跟她說我 不想幹的!這樣也有資遣費喔?

勇者小欽 wrote:
只要是雇主要資遣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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