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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員工上的一些問題


荷馬辛普森123 wrote:
這是要給 資遣費的...(恕刪)
建議直接到當地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詢問比較正確,上來問大家都不是專家,說不準啦!
Smart
荷馬辛普森123 wrote:
現在由我接管 所以很果斷的開除他 因為我自己知道 這位師傅改不掉了
開除他師傅跟我說要開:非自願離職證明 {{{ 我口頭上說 過幾天再給你}}}}
可是我跟師傅說做到月底,師傅隔天就沒來了,當天交代的事情跟自己給人答應的事情都沒處理{{我自己也不知道他跑哪去了,沒告知}
再來師傅跑去跟老闆娘說:他做到當天,我心想:到底是我的問題,還是師傅的問題??


都被開除了

幹嘛還做到月底

你以為水電師傅是穿西裝的嗎?

不開離職證明

勸告你 好聚好散

還是你認為你家公司

清清白白

找不到洞可以挖






我有疑問,勞基法不是有規定要開除員工,或員工要離離,都要依資歷提前告知對方的嗎?
另外如果員工是因為符合"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那還有需要付給他遣散費嗎?
這部份不是很清楚,有前輩們知道可分享嗎?

荷馬辛普森123 wrote:
我想請問各位前輩~...(恕刪)


政府規定就按照規則走
不要投機取巧最後被檢舉可能賠更多

勇者小欽 wrote:
不要在其他的員工心裡塑造自己獨裁者的形像(尤其是一上位就開除員工...)(恕刪)


曾經老闆兒子也是剛上位就開除兩位資深師父,原因是一個月有一半天數遲到,可惜我覺得他兩人好講話很不錯的說.

但是....開除的給夠錢,繼續做的增加績效獎金,人不會跟錢過不去的.
荷馬辛普森123 wrote:
我覺得我並沒有做錯阿
屢勸不聽,公司營運不順跟虧損,公司客戶終止合約...(恕刪)


樓主先想好怎麼證明吧~

不僅止於你舉出來的這些事由,可能連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都要舉證~


這些事由絕對不是老闆自己想了、說了算的~

小心謹慎一點,總好過後續揮不完~


至於說到資遣費...

沒有非自願離職證明,要揮的話對方就會一起揮了~

意思是,沒開這張紙應該不能確保就可以不用給資遣費~
荷馬辛普森123 wrote:
我想請問各位前輩~~...(恕刪)


我猜你沒幫員工保勞健保吧!

barry-m wrote:
我有疑問,勞基法不是有規定要開除員工,或員工要離離,都要依資歷提前告知對方的嗎?
另外如果員工是因為符合"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那還有需要付給他遣散費嗎?
這部份不是很清楚,有前輩們知道可分享嗎?(恕刪)


一般請員工離開都會有預告期 資遣費 非自願離職書

你要動用"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除非員工有作奸犯科 不然大概都要去法院講清楚

而法官通常都是站在勞工這邊的

像樓主這樣,老闆隨便講點543就想把員工開除的,通常都會吃不完兜著走

大概最後不是和解就是公司關了...看過一大堆了...
很多細節都沒處理 資遣通報勞工局 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每星期有兩天謀假日,一個月最多十天
員工特休假沒休完可全換金錢,資遣員工依年資計算給一筆遣散費,
還要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勞健保轉出證明,給該員工
建議依政府勞工局規定來處理 好聚好散
公司有無勞保? 這才是 非自願離職的 重點

有,開了麻煩,不開也麻煩

沒有,開了沒用、不開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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