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berhunter wrote:
樓主可能沒有聽過什...(恕刪)
關於這點,我稍微做點補充說明
其實對任何一個資源有限的創業者來說,無一不是希望能夠用最小得開銷來支持公司的營運,
因此,所謂精實創業,其實更多時候是個不得不為的必然選擇,
以我初次創業為例,創立初期的基本人力就只有兩個人
我+一位設計師,兩人是共同創辦人,
由於我自己不是設計師,我的專業在企畫執行
因此分工上如下
我:負責接洽業務、寫企劃、處理公司文書行政業務、與設計師溝通、處理帳務
設計師:負責設計與執行、接洽外部資源例如找印刷廠、攝影團隊等委外需求
由於我們兩位股東不支薪,而是純靠業務收入分潤,
因此我們原以為可以用最小規模來經營,
但實際上,當公司設立後,卻發現這個也要錢,那個也要錢,不知不覺中開銷越來越大
例如:
1、由於我們兩個都不是台北人,都是在台北租屋,房東不願意讓我們進行商業登記,故找個便宜的辦公室是當時的選擇。
2、生財工具一律從簡,但設計師至少需要一部堪用的電腦,加上正版設計軟體,這部分所費不貲。
3、兩人都不具備會計能力,初期只能委託外部會計師處理會計帳,我盡力去學習會計相關概念配合外部會計師處理公司帳務。
4、公司需要有官方網站(委外),並採購關鍵字廣告來招攬生意(自操),否則光靠前公司施捨很難維持營收
5、公司需要市內電話與傳真來與客戶進行溝通,並收取報價傳真
6、其他零碎的文具、印刷開支等
因此光是前置費用以及每個月的固定成本,其實就燒了不少錢
很快的,我們發現光靠一個設計師,很難快速消化案件,
又或者說,當毛利不夠時,任何一個專案只要案件周期過長,都會直接變成負毛利
若要接下稍有規模的案件,現行人力是絕不可能辦到,
但如果始終接的是很小的末端案件,顯然又養不活兩位股東,
於是,當我們迎來第一筆稍有規模的案件時,
為了應付案件需求,我們增聘了兩位設計助理進來協助專案執行,
但,當案件一結束,卻沒有後續類似規模的案件來進行銜接,
多聘的兩名設計助理的產值無法灌滿,導致有一段時間,發生助理的收入比兩名股東都高的奇怪現象(笑),
一間廣告設計公司的名聲,必須靠著接案增加案例來累積,
因此,能夠盡可能的增加案件量成為我的認知中最重要的課題,
然而,對身為設計師的另外一位股東來說,能夠有充裕的時間來進行設計,才是他所重視的,
而,能夠讓設計師慢慢磨的案件,勢必是具有相當規模與毛利率的案件,這種案件對小公司來說可遇不可求,
當我們對於公司經營出現兩個完全相反的認知時,想當然爾,矛盾的發生是必然的事情了
公司從設立初期,就是處在收入與支出不平衡的狀況,
而這個狀況直到公司結束營業都未見改善多少,
或許我可以這麼說,當公司的現金存量,並不足以支撐草創時期現金流量過低的狀況時,
就只能看這錢得燒多久才看的到公司的營收進入財務健全的狀態,
而我當時的資本存量,只足夠我燒一年....
簡單來說,當時的創業,我幾乎完全沒想清楚後續會發生的事情,以及可能面對的困境,
只是認為已經有現成的客戶,就非常草率的幹下去了!
由此可見,縱有通天的本領,沒有規劃的魯莽行事也是不可取的,
何況我的本事離通天還差的遠,因此,失敗可以說是一點都不冤枉啊(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