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mi wrote:
樓主就是想等收到資...(恕刪)
公司不可能資遣
已經很多人被玩走
或是累了自己走
我還在長期抗戰
怎麼可能稱她們心意
要不要走我自己有評斷跟做法
我只是來問問這種情況有啥辦法解決
沒辦法的話, 就打算換我三天兩頭去鬧他了
搜証很重要
搜証很重要
不要因違反規定被開除---->你走法律也可能拿不足法定資遣費
他這樣做就是要你自已走人(不想給你資遣費)
公司只要按法規程序走~給足資遣費~~~~~~~>他可以資遣任何他不要的人~~
這是保護雙方的因為
你也可以提離職只要按勞基法在xx天提出--->依"年資"~10~30天前告知~~~~最長就是30天前告知
會搞小動作就是要你自已走!
萬一要進行談判(資遣費)走法院法官是要看証據
有証據你也可以勞委會申訴~~~~把公司工作上不合理的要求~~做反應
你主管公司內公開罵你~~還可加告~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所以他罵的越難聽~~~對你越有利
如果內容讓你心生恐懼~~~還有恐嚇罪等他
※因為有可能留下的人(你的同事)不敢幫你做証~~~主管和員工站一線....你很難在法律上佔上風
準備密錄器~~上班時間就開著~~~~以防為同事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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