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stler's Ambition wrote:如果以飲料比喻的話...(恕刪) 聽起來很合理啊在A公司他是主管有能力證明B公司不如A,現在好名聲被B公司知道了,B公司挖角過去,很合理啊有能力就是王道
他也只不過是拿錢辦事的員工而已又不是創辦人還是大老闆~差別是他拿得比較多!只要在他任內沒掏空公司沒性醜聞沒嚴重虧損沒跟競爭對手有利益輸送~基本上他就沒損害公司利益~站在公司角度是沒問題的!~~他跳槽只不過價高者得~餬口飯吃!!難不成要他切腹自殺以報答老東家嗎?
Hustler's Ambition wrote:如果以飲料比喻的話...(恕刪) 場面話聽聽就好沒想到你就信了 還發文批老闆 就更淺了再多練點功吧倒是你主管才是聰明人管他哪家好? 舉個例~我就算是他X就算是黑松沙士的高層也比你這個 什麼可樂的小職員領得多賺錢比較重要吧?跳去哪 重要嗎?
Hustler's Ambition wrote:如果以飲料比喻的話...(恕刪) 你的比喻比較奇怪吧,就他的立場誰給的福利好就去誰那邊無關說誰品牌大品牌小,今天假設你是百事可樂可口可樂願意一年給你100萬,而你待的百事可樂給你待遇是一年200萬這樣你還會願意去可口可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