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報導林子揚隨童振源駐泰月領十五萬高薪,遭童振源在臉書點名張禹宣痛斥,他表示林子揚是外交部聘任的機要秘書,不需要文官任用資格,更痛心林子揚的薪資。而張禹宣也在不甘示弱反擊童振源說法,更引用資料表示所謂三等「諮議」一職,相關聘用諮議人員(駐外秘書或聘用諮議)真正的正常管道,是採用的是公開徵才且通常一年一約,必須具有「相關國際政治或法律專才」或者是「當地語言翻編譯專才」,且往往一個駐館只有少數1-2個缺,甚至沒有。但是,林子揚博士班肄業,且未經考試,這樣的背景要如何服眾?對此,黃智賢於臉書撰文表示,管碧玲的女婿給年輕人的示範便是考公務員做什麼 ?鑽民進黨的門路,才有雞犬升天,榮華富貴的機會。林子楊現在在台灣駐泰代表處上班。童振源替他抱屈。說他薪水是全駐泰代表處最低的。真的很低,「只有」13萬多。管碧玲的女婿,領這一點錢。好委屈。童振源說,林子楊在外面工作七八年,卻屈就一個三等秘書。真的委屈。委屈得不用參加外交特考,就混進了外交部。外交部特考,除了考國文和專業科目,還要考一門外國語文。平均錄取率是11%,很多人還考了很多年。許多人還考不上。考上以後,薪水一個月是5萬2000元。好不容易考上了,還要在部裡乖乖服務3年。考績還得要甲等,才有機會被挑上外放。因為外放是人人爭取的機會,得之不易。人人搶破頭。林子楊可以特權任用,那公務員就沒有機會了。泰國屬於外館的B區。所以本俸加上外放津貼, 一個月就是13萬多。還沒加上房屋津貼,眷屬津貼等等。童振源說,他是占外交部長的「機要」缺。問題是機要缺,就是要在台灣上班。機要就是處理部長的事物,那到泰國去處理部長什麼事?外交部長有5個機要缺,當時的外交部長李大維哪敢不給他占機要缺呢?自己就甭用機要了。問題是,李大維去了國安會,現在部長是吳昭燮。那機要世襲了嗎?怎麼部長換了機要沒換?其實不管他是機要,還是什麼名堂,通通是黑官。是特權。童振源說林子陽在「外面」工作七八年了。他是政大博士生,連博士學位都沒有,就可以去政大當研究員。童振源去行政院當發言人,林子洋就跟著去當他的機要。在跟童振源去國安會當他的機要。這就是他在外面的工作資歷 ?通通都是不需要門檻的機要職。通通都是年輕人想都不敢想的機會。都是公職。都是靠關係。黃智賢於文末感嘆,很多人不明白,選舉到底有什麼好處。可以不擇手段,幹盡醜事。權力何等迷人,汁溢流洩,福澤綿綿。隨便翻開權力的斗篷,就知道何等不堪聞問。不過是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的女婿。不過是民進黨小角色童振源的學生。就可以出頭天,擁有公務員幹一輩子都沒有的機會。現在可明白了吧!鑽民進黨的門路,是台灣年輕人唯一的機會。民進黨怎麼想要統一呢?現在割地為王,整個台灣,都是我的天下。我說了算。肥滋滋,吃喝不盡。統一了,人民有好處,台灣有好處,民族有好處。我的好處呢?===============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
aderek wrote:中華民國憲法85條...(恕刪) 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駐外沒有機要人員這名稱的職位,只要當事人把派令(上面有職稱)拿出來就知道誰說謊了,也不用像管岳母說的要外交部給資料不給,當事人要拿派令赴任的。政務官指派是有符合規定的,愛派誰都行,但外派人員沒有機要人員這職稱。 aderek wrote:那些局處長的政務官的...(恕刪)
aderek wrote: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以前大家是憑本事考試,經過層層考察/歷練/篩選慢慢往上爬!無規矩則無法定方圓!大家覺得現在這國家制度是公平?還是不公平?若在一個不公平的遊戲中競爭,實非國家之福!(恕刪) ...世上最公平的事兒,就是...不公平...小至地方,大至國家....上聯:要做做不完兒下聯:不做沒人管兒橫批:這就是(..)兒
aderek wrote:那些局處長的政務官...(恕刪) 政府職位有些位置是政務缺,有些是事務缺。例如縣市長是政務缺,縣市一級機關主管有些是政務位置,就是市長要請人當縣市政府一級機關首長就可讓誰當,但是科長或科員是事務官位置就只能有公務人員資格才能佔缺。
政務官愛派誰都行,觀感不成問題。機要在國內也是誰都行,高興就好。但外派人員沒機要這職稱,要符合一定的規定才行外派,待在國內幾年甲等,符合外有當地外語的證書。當事人拿出派令就知道是不是亂搞... tinytsorng wrote:縣市政府一級局處長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