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對蘋果的訂價感到佩服,大家總以為產品價格要訂的合理,人人買得起才對,其實這是錯的,反而要有點不合理才對,有錢的買到面子,沒錢的怕買不到沒面子,回到樓主的問題,比52.9k高的,主計處公布的數字是2成,相同的1成,低於的7成https://earnings.dgbas.gov.tw/experience_sub_01.aspxiPhone售價早就已經超過我們的平均薪資,一樣賣的好棒棒,我的論點是,越貴會賣得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