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是: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大膽開薪。
但台灣情況不同,公司就那幾家,廠商大量出走,都去外國蓋工廠了。加上如果你的技能比較專精,可選的公司範圍更小。
台灣很多人寫:依公司規定。或者不敢開太高,
台灣是:過了這個村,沒那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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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敢提高基本工資,主要是怕擴大失業率,導致治安敗壞。
舉例像西班牙,失業非常嚴重,很多人都是沒工作的,因為基本工資太高,企業公司不會隨便聘人,要聘就是聘精英,普通人在面試或試用期就會被刷掉。
然後治安就很差,有很多扒手小偷,他們的法律甚至還有:"沒有使用暴力和兇器的偷搶,價值不超過400歐的,不算犯罪不必坐牢".....如此奇杷的法律。所以街頭扒手小偷非常多。
歐洲普遍都是高所得稅,社會福利非常好。包括失業給付,做的比台灣好,不工作也有基本過活的錢可以領。但台灣這種刁難勞工的失業給付,一旦不工作準備去當流浪漢撿垃圾桶食物吃了。
台灣的失業給付,有兩個誤點:
1) 原薪水60%,領6個月
失業給付用意是不要讓人餓死就行了,但這個60%很奇怪,如果原先月入幾十萬的人,也領60%,還過著富豪生活。這樣太不公平了,也浪費社會資源。完全就是政客的自肥條款。
覺的應調整為 失業給付=基本工資 80%,並放寬為一年或更多。
2) 需要非自願離職證明
這就最大門檻,很多慣老闆開除人,根本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的。非得要鬧上勞工局,申訴開勞資調解委員會,或更甚者還要法院公堂對簿。
導致失業給付空有其表,很多人都領不了。能領的必是平常就和老闆套關係套很近的。
但沒非自願離職證明也不行,這樣失業給付派發就會浮濫。
覺的是不是能折衷,沒證明的領3個月,有證明的領一年。當然前提是都要勞健保連續2年以上證明。
如果失業給付能修法,那政府就沒理由要掐住基本工資了。
以當今物價,22K 也太離譜了吧。35K 還比較合理一點。雖然會導致企業公司聘人意願稍微下降,失業率上漲,但只要輔以良好的失業給付制度,對社會和治安的衝擊應該不大。
而且也不是像 南韓、日本、新加坡、香港....等等的,60K 起跳。要真 60K 起跳,失業率肯定會爆發不可控制。22K --> 3X K ,只是稍微調漲而已,多出那 1XK,還聘不了一人,對失業率的衝擊非常小。但卻可以大幅促進台灣經濟,還有讓人民的生活品質改善,不致淪為慣老闆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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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是要有流通,才會成長的。
之前不是有總統發放消費卷(相當於台幣6千元)。就是要促進消費的。
如果錢存著不流動,錢會愈來愈小,因為物價通膨,會導致購買力下降。
台灣的經濟基本上都是內銷了,因為廠商外銷完全沒競爭力,商品只會坑自己國人,賣不了外國人。
說公司不賺錢,所以只好摳扣員工薪資。開源做不到,只好節流。
但有沒有想過:正是摳扣員工薪資,才導致公司不賺錢的。
每個老闆都這樣想,結果員工、每個人都沒錢,那市面上的商品,各種服務,誰來消費?
長久這樣下去,經濟只會愈來愈遭。摳扣員工薪資,根本不是解決之道,反而是惡性循環。就像身體痛,吃止痛藥,暫時不痛了,但止痛藥並不能治病,然後體內腫瘤愈來愈大,最終有一日會掛掉。
要高薪 就要多努力,多努力,機會就很多很多
為什麼理工科薪水普遍較高,因為辛苦,不容易讀
但一點一滴累積,要去外商機會就很高
甚至是apple google 高通 這類公司
只能說 多努力!度過低潮期 機會到來才抓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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