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薯 wrote:
當老闆尾牙前跟大家說今年營業額破億
連換兩台車,公司近作一些無謂的設備採動及更動時
我大概就猜到年終的獎金根本都是屁了!
...(恕刪)
應該要立法規定每年獲利(不扣除設備採購或投資、轉投資)的多少成要拿出來員工分紅,
不然就課重稅由政府收走。
否則看來看去,每個老闆的手法都一樣啊!明明就有賺錢,他硬是拗說沒賺錢不分紅。
公司要再投資或購買硬體是必需的沒錯,但那應該是用「公司的錢」,而不是將原本應該分紅的錢拿去買啊!
員工又沒有公司股票也不是股東,為何要幫公司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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