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工作上遇到的情況給您參考,我公司縮編人力,想當然爾多出來的工作就會落到其他剩下員工身上,我有先評估過新的工作我是否能接下,我先跟太座商量好最差的底線,就是我不接受無條件的工作內容變更及增加,不接受我的條件就請他資遣我,老闆一開始是說要先稍微調整薪資,日後公司再找機會幫我調整,但是我知道這是蔣幹說的話,只是先行敷衍而已,增加工作都不幫你加薪至合理要求,其他時間哪可能幫你加薪,但是如果沒有到達我預設的薪水增加幅度,我也是直接回絕,請他另行物色其他業務承接人,我基本上可以暫時代為承接此項業務至月底,到月底前請他自行找人承接,如果沒人承接我也不會再繼續該樣業務,否則就請他增加到我的最薪水最低要求,如果他也沒法接受我這合理要求,那就請他循勞基法規定資遣我吧,最後公司衡量後就只能加薪處理,否則他人力上缺口會更大。
俗或說死豬不怕開水燙,當你有最壞的考量時,就不會委屈自己去接下一個令自己不開心工作內容或是工作量,否則委屈自己的情況下,這工作你也越做越不開心也做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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