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宇0316 wrote:
我想請問離職人員是...(恕刪)
信任朋友,幫忙寫程式,然後收不到錢,我也遇過!
認識的好朋友,不好意思打合約,連定金都沒有! 怎知道會碰到不付錢!
還好,程式有多層保護,試用時間一到,自動刪除.
changkulong wrote:
Dear 樓主
軟體費用你不應該自己出,應該直接請提供者寄出存證信函要求結清費用,此事與你無關,你進去只會更複雜。
因為你自行結清費用,所以看來老闆認為你是軟體提供者,所以公司擁有軟體。如果從這一點來看站在老闆的角度是沒錯,所以你們傳遞訊息有問題,所以要請供應者提出給付請求以及履行合約內容,不過我想應該是沒打合約,因為沒付錢也沒發票,在公司立場無法由你主動證明軟體非由你撰寫。
解決方式還是要從軟體提供者著手最快,提出存證信函要求清償費用,後續維護費用公司自己去跟軟體提供者洽談,其實早已於你無關。
如果有公司與軟體提供者與你之間往來的相關文件請保留好,看來公司咬定軟體是你提供(自己寫)的,如果因為職務上所進行的創作,所有權人基本上是屬於公司的,才導致老闆認為公司擁有軟體。...(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