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講錯了公司在台北市,家住基隆,雖然基隆要上班但是基隆往台北市途中會經過不用上班的新北市所以因此也不用上班只有公司在台北市家也在台北市或是公司在基隆市家也在基隆市的人需要上班而已linjh60 wrote:公司在新北市的,都...(恕刪)
greatsteve1201 wrote:至於你所謂的對付員工的方面,如果你犯錯而被對付,我想也是應該的。...(恕刪) 台商很少見也沒聽過。如隔壁樓滿20年資公司不想付資遣費退休金時,法務大多是配合人資一起逼退員工。
我不是謝舍 wrote:我們公司在南部,只有二十人,還是有人請育嬰假啊,有問題嗎?那家合法公司不讓你請育嬰假呢? 活在自己的井裡嗎?如果"全台灣"合法公司=都讓你請育嬰假那台灣就沒有慣老闆這個名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