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so1520157 wrote:
再來就走入美髮業到現在也有4-5年了, 設計師 , 技術不敢說頂尖, 但至少有一定的水準 ,我也喜歡看客人結束後滿意的感覺 ,
但礙於口才不怎麼好,銷售業績上不來, 本身也不太喜歡推銷 , 因為這個問題常被上層唸...
那有沒有試著讓自己喜歡推銷呢?
但不是推銷產品,而是推銷(行銷)你自己。
將來是個要懂得行銷的時代,
不懂得行銷,那你就只能代工,用勞力來換錢。
以這次孫鵬兒子,孫安佐事件的律師來說,
其中一位的收費是一小時1000美金(台幣3萬)。
那美國的律師都那麼貴嗎?
當然不,其他的律師收費就便宜的多,一小時200美金,甚至更低,
他敢收費那麼高,除了實力,還有,就是他懂得如何行銷自己,
在美國,律師要花錢打廣告的,目的就是在行銷自己,讓自己的收費能比其他人高。
律師這麼高大上的工作,都要懂得行銷自己,那你呢?
台灣美髮業我不懂,但如果台灣美髮師目前大多數還不懂行銷自己的話,
如果你能當懂得行銷自己的美髮師,搶在別人之前(當然實力也要有),
那你的前程就很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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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新的消息,孫安佐的律師建議孫安佐選擇"認罪協商",
但在這之前,電視談話節目中就有律師說過,孫安佐選擇"認罪協商"是最好的,
孫鵬花5倍律師費請的律師,跟一般律師也沒甚麼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