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5059999 wrote:我會自己吃下來 自己...(恕刪) 我朋友很穩定 因為做很久了 他每個跟現在配合的木材行都叫70幾萬 是配合設計公司 營業額都破億 至於我們玻璃行 開了二十幾年 有20幾間客戶(裡面有一半是裝潢的,所以客源很多) 生意都很穩定 才想說要嘗試別的投資! 您說的吃下來 因為畢竟是認識的 這樣一定傷感情 因為當初是因為大股東是貨車司機 二股東是裝潢老闆 我們就是我姐有會計底(木材公司項目相當雜)剛剛好三個職位 缺一不可 。玻璃行我終究是要接班,但還是想要有其他副業,那如果我退出不要當股東 業務獎金是不是比較好談呢??
j82924 wrote:我朋友很穩定 因為...(恕刪) 你當員工 0底薪 頂多就是3-4萬合裡一個月你算的都是穩定的成長但你都沒算到我說的股東之間利益台灣景氣資金周轉人事鬥爭我想路是長遠的 就自己衡量!!你心裡就已經有個答案了 不是嗎?後續就是提出才知道 其他的就不用跟網友討論了!!免得沒完沒了!!"朋友都做很久了" 所以有差你一個股東的業績 那不怕就是要你的業績 給你幾個月的紅利 就把你踢開了30萬到100萬的股 頂多一年 我就可以把你踢掉 自己做
抱歉討論串沒有細看。個人經驗中,認為以業務業績內容來看,可以這樣解析:底薪由營業額來決定,獎金由毛利來決定(毛利會設級距,級距越高抽的趴數會跟著提高)。如果版主沒在自己所投資的公司上班,透過版主而引進的客戶我覺得比較像是抽佣(或者說是介紹費)。如果這些客戶每個月都會固定跟公司下單採買,或者說常常需要進行業務活動以維持客情,那大概就適合談每個月固定抽佣,否則通常就是給予一次性的介紹費(從客戶黏著度或是公司內部管理角度來看,都不適合談抽佣)。至於該怎麼談,各個行業都有其特性,我不敢多予評論,但是以16%的毛利率來看,木材行的毛利率的確是偏低了些(買賣業毛利率通常是以三成作為門檻,低於三成除非營業額很高,如批發業,否則很難成為生意賺到錢),所以抽6%真的是過高了。其次,公司有法人的身份,樓主必須把公司視為是一個獨立的個人,公司的收入必須要視為是一個大水庫,而不會是某人的業務收入是負責承擔公司管銷,某人的業務收入是純業務收入。也就是說,除非客戶是莫名其妙自己冒出來,不是透過某個股東介紹而來,或者是聘用專任業務做業績經營出來的,否則就必須把抽佣或介紹費這類支出視為是一種常態性支出,股東們大家一起坐下來,把規矩制度給訂出來,這樣才是比較四平八穩的作法,股東之間,也才不至於因為這種利害問題而產生嫌隙。最後,正常公司也真的都是在年底結算出年度淨利,再扣除掉盈餘提撥(姑且當它是公司這個法人自己的存款),還有剩下的,才會作為股東股利發放給股東。所以,業務薪資、業務獎金、抽佣、介紹費、股東紅利,是一個公司裡各種不同的支出項目,先搞清楚它們的差異性,相信版主很容易就知道該怎麼其他股東提出來討論了。
貓兩全 wrote:抱歉討論串沒有細看。...(恕刪) 大大您好 我客戶是固定每個月最少有70萬 所以是固定都會有叫貨 本來我是要談營業額的6% 也就是做100萬 我抽6萬 15-6=9 萬給公司 如果我抽太多 那大大認為要抽多少合理 我只是想聽聽意見唷 感謝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