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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未滿7日不給薪

我請人最怕的就是你這種人

之前找一個來做兩天不做了,接著跟我要薪水,遣散費,十日預告金,失業補助金,還有勞健保賠償金(因為那兩天趕貨來不及去投保)

最後還去區公所調解..

我只想說,這幾年的勞動風氣怎麼變成這樣子..

freedan wrote:
我請人最怕的就是你...(恕刪)

以前大部分的人怕丟臉~~不能做不該拿的就不做不拿~~
現在越來越多人不要臉~~只要能占便宜甚麼事都敢做~~
社會風氣在變~~
去辦個手續好像會死一樣。

現在的年輕人懦弱到連面對面處理事情的能力都沒有。

公司有公司的程序跟制度,出來求職最重要的就是遵守公司的規定,不按照正常程序來,成天想著要上網問網友如何搞對抗。

像這種連辦個離職手續都辦不好的人是能做好什麼事?搞不好連釘書機都不會用。像這種人該領多少K?22K不會太多嗎?
我覺得待在家裡比較好......自己當總統也可以
雖然不知道樓主這份工作有多糟糕
看了看樓主之前的文章....
剛找到工作 可是第一天就想離職...

既然身為一個單親媽媽,有閒錢閒時間去找律師詢問是否能告網友名譽毀損
倒不如好好努力找一份工作,並且真的用心地去做
好可怕,

這樣就要告人...


小胖嘟嘟 wrote:
已告知勞工局了
另外沒有看到我工作狀況 就慎自評論 有看出某些人的水準
而我有先告知身體不適 擇日再辦離職手續
這邊有的網友說我態度差
我會問一下律師 看是否涉及名譽毀損


(恕刪)
有這麼好的公司?不到一年就可以升副經理?

回歸重點7天未做滿..照理說公司要給予這7天的薪資所得..不過扣除勞健保+人事費用..大概拿不到5,000元了。
你別害眾網兄被吉 好嗎?

被他吉 才是人生最大 名譽毀損

sony9 wrote:
告官吧!!!
ozow
待在家別工作 要加油啊

感覺自己的競爭力又

應徵人員時,對一直換工作的人都很戒慎小心,對應徵者某些職涯空白的時段,也都會請應徵者說明一下那段時間在幹嘛,工作履歷數量豐富,勞保加退頻繁的,大多不太考慮,建議版主儘量縮短勞保卡的紀錄長度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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