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yalai wrote:照這樣的說法,很多...(恕刪) 拿福利金去抽獎說真的是有違法爭議的 這得要全体員工同意 至少要員工代表福委開會決議同意下可以執行...有無會議紀錄投票紀錄可查? 如果是主委意見 那主委可就違法了依年資發給不同福利金肯定是違法 福利金應用原則就是一視同仁需公平對待 不能獨厚某些員工 分職位分資歷都是違法
尾牙抽獎(如果沒有限制資格,公平、公開的抽獎)由福利金是否違法我認為有爭議。獎金來源是福利金,老闆又抽獎作弊,顯然違反"觸犯職工福利金條例第十三條:「對職工福利金有侵佔或其他舞弊情事者,依刑法各該條之規定從嚴處斷」之罪嫌"。有證據(錄影),請直接提告。但請做好離職的準備。至於老闆(公司)額外提撥的抽獎金,想怎麼抽獎(差別待遇),就不關基層員工的事了。
湖濱一號 wrote:首先~ 希望花蓮一切平安..度過難關近幾年公司尾牙的摸彩,尾牙獎金來源是由公司福委會支出。福委會的錢包含每個員工扣的福利金跟公司盈餘按比例提撥。摸彩箱有分一般團隊,優良團隊..特優團隊三個箱子。但是每到摸最後大獎的時候...抽獎者(該部門的總經理)就在台上當著台下員工的面,一張張的挑選屬於他自己的小部門,幾乎把大獎名額都拿走了。請問這樣構成欺騙嗎?向勞工局申訴會不會有效? 跟某位里長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