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規定了換補休是勞工發動才可以連事先簽放棄加班費換補休都不可以還有如果想改善勞權卻對地方單位有疑慮請直接打1955專線應可直接連進勞動部要改善勞權不是在鍵盤上敲敲就會改網路喊很大聲,現場沒人去的情況看多了...guies wrote:我是老闆的話,突然有...(恕刪)
加班換補休根本不合理,我加班就是要賺錢,賺多少給多少去年不就是在吵加班少沒加班費,而現在多了加班換補休那不就打臉去年說加班太少沒加班費是假的這樣一例一休根本不需要改回來加班費老闆不給可以立法視同侵佔,移送法辦我賺的錢,錢是我的,老闆不給勞工本來就是侵佔這麼簡單的立法立委都腦殘?
講得不清不楚嗎?那我就明講了,被刪文就算了~這明顯是被國民黨黨帶的風向,以前就吵著要修法,死都不動,改朝換代之後,終於修法了,卻被罵得要死,當然,一例一修的新法也連帶影響到我的加班權,我也在罵。修完髮隔沒多久,蝶戀花翻車,我就閉嘴了,一例一修雖然不適合全部的勞工,但修法有它存在的意義。不管是什麼場合,什麼活動,或是大家喊著多年要修的法,都可以看到國民黨動員一堆既得利益者出來抗爭,這背後的陰謀這麼明顯卻很少人看的清,只能說,國民黨的行銷做的可真好啊!
很多人都會說勞工權利要自己爭取等類似的話,但事實上,這在台灣是一個我相信再10年也達不到的境界。如果以薪資高低及本次修法受影響與否,將台灣受僱者分為6類,我認為會呈現下面的結果:(註:薪資高低是以其薪資相較於同類型工作,或是相較於同樣工作能力的人相比,並非實際薪資)高薪、不受影響:可能會生氣中薪、不受影響:可能會生氣低薪、不受影響:???高薪、受到影響:為了薪資,忍了中薪、受到影響:很生氣、很生氣低薪、受到影響:???也就是薪資水準還可以的,而且不受此次修法影響的人,也許會生氣,但其實本質上他們是不受到影響的,看看此次01上的討論,翻翻以往的發言,多數生氣的人大都是此類。他們因為薪資中等以上,會開始關心各項政府政策,也可能經過年輕時的經驗,所以認為政府無能。但要這些人走上街頭,其實沒太多的動力。而高薪又受到影響的,多數可能忍了,算了,為了薪資而低頭。實際上只有中薪、受到影響者,會想要走上街頭。至於低薪者,我打上了???,原因在於多數的此類族群,搞不好連勞基法都沒看過,倒不是說奴,可能法治教育不成功,可能年輕,種種因素讓他們對於自己的權益根本不懂。我自己在職訓局教過幾門勞基法的課程,在失業者訓練上,每次30位學員大約只有1~2位知道勞基法的部份內容,其餘全然不懂,不要說這麼複雜的休假問題,連最基本的約聘、工讀到底有沒有資遣費,他們都不知。要這些人走上街頭,根本可能性不大,搞不好這些人還覺得抗議的人吃飽太閒。所以囉,此次修法在01上會罵的,大多數是高薪人士(符合01人人破百萬的原則),而低薪人士還在為生活而努力,沒太多機會去了解,都是片面片面的新聞資料,(甚至有些年輕人根本活在手遊裏,連新聞都不看)所以只剩那些薪資不高不低,受影響階層的人自己去自求多福。---------------以我自己為例,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加班換補休,而且是在勞委員98年函釋「法所不禁」之前,加班換補休有多糟我當然清楚,護航者說的話語,更是我當上人資主管後對員工的話術。要說入法是好事?反正沒入法前企業就這麼搞,錯,入法後讓更多中小企業知道可以幹這種事,所以生氣嗎?我當然生氣,但現在的我又不受影響,只剩網路嘴泡的功能,幫低薪者、年輕人發發聲,要我為這次修法走上街頭,大概等我小孩大到他看我賭爛、我看他倒彈的時候吧
Kang-Wei Tzou wrote:這明顯是被某黨帶風...(恕刪) 應該這樣解釋修法前有極少公司規定優於勞基法 大部分的公司連周休二日都沒有 滿一年才有特休 特休隔年自動消滅修法之後少數公司刪減優於勞基法部分 結果員工就認為這是修法造成的然後某些人跟著曲解法條但是大部分人有了周休二日 還有特休增加 及未休完的特休折換薪水所以法條都是一體兩面 端看執行的公司我們公司的補休政策1:1 年底未休完換1.33加班費 個人還算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