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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大家都在注重加班費換補休1:1,而沒有人在乎休假日加班費是1:1

已經規定了
換補休是勞工發動才可以
連事先簽放棄加班費換補休都不可以
還有如果想改善勞權卻對地方單位有疑慮
請直接打1955專線
應可直接連進勞動部
要改善勞權不是在鍵盤上敲敲就會改
網路喊很大聲,現場沒人去的情況看多了...

guies wrote:
我是老闆的話,突然有...(恕刪)
不要太專業給你一個讚
guies wrote:
我是老闆的話,突然有...(恕刪)


加班換補休根本不合理,我加班就是要賺錢,賺多少給多少
去年不就是在吵加班少沒加班費,而現在多了加班換補休
那不就打臉去年說加班太少沒加班費是假的
這樣一例一休根本不需要改回來
加班費老闆不給可以立法視同侵佔,移送法辦
我賺的錢,錢是我的,老闆不給勞工本來就是侵佔
這麼簡單的立法立委都腦殘?


怪了,我公司人資說領的是月薪,假日上班就只有+1,也就是說月薪3萬,30天一天1000,假日沒來上班也是有領1000,有來上班就再加1000元,薪資單上假日加班只有會有1000。
兩千從來沒有碰到過

講得不清不楚嗎?那我就明講了,被刪文就算了~

這明顯是被國民黨黨帶的風向,以前就吵著要修法,死都不動,
改朝換代之後,終於修法了,卻被罵得要死,
當然,一例一修的新法也連帶影響到我的加班權,我也在罵。
修完髮隔沒多久,蝶戀花翻車,我就閉嘴了,
一例一修雖然不適合全部的勞工,但修法有它存在的意義。
不管是什麼場合,什麼活動,或是大家喊著多年要修的法,
都可以看到國民黨動員一堆既得利益者出來抗爭,
這背後的陰謀這麼明顯卻很少人看的清,
只能說,國民黨的行銷做的可真好啊!
很多人都會說勞工權利要自己爭取等類似的話,
但事實上,這在台灣是一個我相信再10年也達不到的境界。

如果以薪資高低及本次修法受影響與否,將台灣受僱者分為6類,
我認為會呈現下面的結果:
(註:薪資高低是以其薪資相較於同類型工作,或是相較於同樣工作能力的人相比,並非實際薪資)

高薪、不受影響:可能會生氣
中薪、不受影響:可能會生氣
低薪、不受影響:???

高薪、受到影響:為了薪資,忍了
中薪、受到影響:很生氣、很生氣
低薪、受到影響:???

也就是薪資水準還可以的,而且不受此次修法影響的人,也許會生氣,
但其實本質上他們是不受到影響的,看看此次01上的討論,翻翻以往的發言,
多數生氣的人大都是此類。

他們因為薪資中等以上,會開始關心各項政府政策,也可能經過年輕時的經驗,所以認為政府無能。
但要這些人走上街頭,其實沒太多的動力。

而高薪又受到影響的,多數可能忍了,算了,為了薪資而低頭。

實際上只有中薪、受到影響者,會想要走上街頭。

至於低薪者,我打上了???,原因在於多數的此類族群,搞不好連勞基法都沒看過,
倒不是說奴,可能法治教育不成功,可能年輕,種種因素讓他們對於自己的權益根本不懂。

我自己在職訓局教過幾門勞基法的課程,在失業者訓練上,
每次30位學員大約只有1~2位知道勞基法的部份內容,其餘全然不懂,
不要說這麼複雜的休假問題,連最基本的約聘、工讀到底有沒有資遣費,他們都不知。
要這些人走上街頭,根本可能性不大,搞不好這些人還覺得抗議的人吃飽太閒。

所以囉,此次修法在01上會罵的,大多數是高薪人士(符合01人人破百萬的原則),
而低薪人士還在為生活而努力,沒太多機會去了解,都是片面片面的新聞資料,
(甚至有些年輕人根本活在手遊裏,連新聞都不看)
所以只剩那些薪資不高不低,受影響階層的人自己去自求多福。

---------------

以我自己為例,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加班換補休,而且是在勞委員98年函釋「法所不禁」之前,
加班換補休有多糟我當然清楚,護航者說的話語,更是我當上人資主管後對員工的話術。
要說入法是好事?反正沒入法前企業就這麼搞,
錯,入法後讓更多中小企業知道可以幹這種事,
所以生氣嗎?我當然生氣,但現在的我又不受影響,
只剩網路嘴泡的功能,幫低薪者、年輕人發發聲,
要我為這次修法走上街頭,大概等我小孩大到他看我賭爛、我看他倒彈的時候吧
一般公司的作法可能是
假日加班換補休一天
然後先記帳
等到年底的時候
再用未休假津貼用一天薪水補你一天未休假
所以實質上
假日加班是可以用平日薪水來敷衍過去的

Kang-Wei Tzou wrote:
這明顯是被某黨帶風...(恕刪)


應該這樣解釋

修法前有極少公司規定優於勞基法 大部分的公司連周休二日都沒有 滿一年才有特休 特休隔年自動消滅

修法之後少數公司刪減優於勞基法部分 結果員工就認為這是修法造成的

然後某些人跟著曲解法條

但是大部分人有了周休二日 還有特休增加 及未休完的特休折換薪水

所以法條都是一體兩面 端看執行的公司

我們公司的補休政策1:1 年底未休完換1.33加班費 個人還算接受


我覺得現在的法才是比較正確

以前真的過太爽了

其實我覺得現在的做法還可以再優化一點

只不過一次到位有點難而已

可能得逐步再多修幾次

woyuan0318 wrote:
1年前未改勞基法時公...(恕刪)


所以啊,你說這個法修的是好還是壞?
是像姑婆勇說的:完全扭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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