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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救!老闆收店不給資遣費!

趕快找下一份工作比較實在..........
amber0525wu wrote:
在一間員工只有3人...(恕刪)

moki1111 wrote:
快去告他,快去勞工...(恕刪)


這個回文最有意思了,說的好像法院都沒事做,勞工局都閒閒。
假扣押都要成本,樓主都沒錢了,那來假扣押。
你說,烙跑這種事,需要大聲嚷嚷嗎
會跑的,早就收一收跑了
在台灣創業
一年內9成倒閉
剩下的1成在五年內還會再倒9成
所以創業5年內存活率是1%

也就是說再台灣想當老闆, 99%在五年內一定陣亡

這是有新聞的, 上google就找得到

開個3個人的小店
會最後決定收掉一定是自己的薪水都賺不到
如果發完員工薪水, 自己還可以拿個幾萬塊, 一般人還是都會死撐著.
不然小店收掉都一把年紀了還能做甚麼工作?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
因為一直有認識一些人, 店開了收到之後, 沒錢又一把年紀無一技之長, 只能去便利商店上大夜班或者去大賣場搬貨

如果提早告訴員工
一定是找工作的找工作
叫不動的叫不動
比較惡質的員工說不定有客人上門還故意刁難客人讓他們走
本來就沒賺錢了, 結果最後一個月反而還要虧錢

所以這件事情告訴我們
老闆沒當成, 沒錢了小店要收掉
員工可是不會放過你
管你有沒有錢, 反正賣房子賣小孩該給的一毛錢也不能少

不管再厲害
不要去拚那個1%的成功率
台灣的法律其實到處找地方上班當米蟲比較爽
特別是服務業做吃的小店
被老闆開除有很多方式玩死他
沒事檢舉一下高薪低報, 讓勞工局傳一下老闆
不然看看有沒有開發票, 沒開的檢舉他生意很好讓國稅局站旁邊來算他的來客數
有騎樓的只要有擺一張椅子讓人坐就馬上報警
店門口附近一定會有客人汽機車停到紅線的, 一直檢舉, 檢舉到客人都不來
不然還可以檢舉噪音
還可以檢舉排油煙空汙

你們看
我自己只是一個在廣州生活的小商人
以我的常識都知道這麼事情可以玩死雇主
今天來稅務員, 明天來警察, 後來環保局, 再過一天收到勞工局公文...
如果閒閒沒事幹的人網路上多爬文
花樣可以多到把老闆搞死, 不死也沒心思開店.

所以台灣真的是適合米蟲跟廢物生活

做生意就免了
反正沒人創業就沒有工作機會
大家就競爭當米蟲
所以永遠低薪


向勞工局申訴比較會怕的老闆 是公司仍在營運 公司也有一定的資產及聲譽 我朋友在一家民營公司工作十幾年 因不堪勞累 申請自願退休 該公司老闆以並未批准為由拒絕付退休金 朋友原認為離職已弄得不甚愉快 就算了 反正還有勞保 但經有人建議去申告 公司最後還是乖乖付退休金 就多了近六十萬

guies wrote:
我同學做水電,離職前也是老闆挽留,離職後下月10號去拿,結果薪水才拿到一半,
老闆說工作沒做完只能給一半。
去勞工局申訴,順便申訴水電行沒保勞健保,然後阿 ~~~~~

我真的看不下去了 ...
半年來,勞工局不時就叫你上班時間過去 (應該是勞工局吧,在市政府內,我只陪過去一次而已)
過去好像就填一些資料還是幹嘛的 不知道,
反正就是"我們公務員"有在做事哦。

對當事人來講,已經找到工作了,為了去市政府那裏填你們所謂的資料,
還要特別請假過去,最後的結果是 .....

錢最後也沒拿到,不了了之。浪費請假的錢、全勤、通車。
聽說老闆沒給所有員工保勞健保也沒事。...(恕刪)



謝謝分享..........
一年3個月是你的年資嗎? 勞基法資遣費應該是一年半個月來算, 就算以月薪30000來算, 30000 + (1 3/12 * 0.5 * 30000)= 48750, 月薪一定要討得到, 但討資遣費不如先討非自願離職證明, 1萬多當然也不少, 但爭歸爭, 先趕緊找下一份工作要緊吧!
我不是律師,我只是走過一次。
首先你要知道公司是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公司沒有帳戶,又發現金。如果老闆不想給,就算判決下來,你要申請查扣,可能也沒東西查。

如果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應該可以查扣你老闆的資產<===這邊不確定。
我覺得 你要先確認的是 老闆有沒有錢 這個先確認才有後續 沒先確認說啥用都不大

prodox wrote:
我覺得 你要先確認的是 老闆有沒有錢 這個先確認才有後續


正解

有錢,外籍又如何,有台灣身份證吧,這個可值錢了,不會為了幾萬元跑路回老家

先搞清楚,你有勞停嗎? 二、誰保的(那公司,公司名)

三查公司負責人

四、上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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