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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給個意見:合夥拆夥問題

照合約走吧!

友情已經回不去了

如果你退讓 後悔肯定是你自己

我也是過來人

我也退讓過 最後錢也沒 情也沒 又和家人和另一半大吵 搞到最後痛苦的都是自己

做正確的選擇 別日後後悔 誰也幫不了你




如果真依照樓主說的  這個人這麼惡劣  那就照合約沒什麼好說的了!
先把店頂讓拿回一半的錢

錢到手了再拿合約討原本的錢

已經搞成這樣 朋友應該也當不成了

對方不義 那也不必對他太仁慈

wkc913 wrote:
與朋友合夥開了一間...(恕刪)


先確認合約是否據法律效益,向有學過法律的朋友查證一下,然後評估一下如果走法律自己會不會後悔,如果不會,那可以嘗試,如果心理會帶有些虧欠或遺憾,那就25吧,生意本來就是有賺有賠囉!
wkc913 wrote:
與朋友合夥開了一間...(恕刪)
拜託這簡單的問題,就你去接手店阿,照合約角色互換....
如果你不願意接手,就代表根本不是理念不同,而是你比較遠見烙跑且奸巧設計朋友拿錢放人
延伸, wrote:
拜託這簡單的問題,就...(恕刪)

不是我有遠見,是合夥一兩個月都有賺錢,但是因為在背後說我的不是,試問當下如果大家都在努力,被別人在後面捅刀,然後又被發現,如果是你當下感覺是如何?所以我當下放棄繼續合作,我只要求返還出資錢,其它轉的我也沒跟對方要,應該是我仁慈吧,是不?

wkc913 wrote:
不是我有遠見,是合...(恕刪)

店開美美的前一二月一定賺多賺少,精明的人應該幾天就能看出日子近了吧
而既然是精明人必有能力修正突破.. 就接手證明你得仁慈吧,是不

其實一般人到新開店消費過一次就都知道死活了..我自己店開幕後一刻就恍然知道死了..半個月決定要頂店沒人問津,死裡求生撐到現在近二十年,還不錯啦..學會開店這把功夫=人生不敗之地

不然我看你差的絕不只25萬,可能一毛拿不到,開店失敗是很要命的
建議認賠,能拿回多少算多少

開公司做生意絕對不要跟人合夥,尤其是所謂的朋友、親戚

只要牽扯到錢,再親的人都難保不會有翻臉的一天

這是人的劣根性,不要挑戰人性,九成九一定輸
樓主提供的資訊也不是很詳細
單方面的說詞是要大家給出多好的建議?
是不是應該說一下開什麼店?各出了多少錢?
各自在店裡扮演什麼角色?合夥時討論的盈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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