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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老闆吉了!然後我吉老闆了(1/13更新)

南部慣老闆不意外
勞基法過了新竹就僅供參考
如果任意污織罪名
不要客氣
直接誣告回贈
老皮皮 wrote:
老闆A還說要告我他時間很多,要跟我慢慢耗。當天還帶一個律師來開會語帶威脅的恐嚇我。...(恕刪)

不知道您是否有隱瞞不利於自己的東西沒講?看來你們公司規模不大,律師出場費也不便宜,您可以多耗幾次,慢慢老闆就不找律師陪同了。
開公司的人了

還這樣處理事情

跟他們耗到底吧

兩個人在那演哪齣戲啊

無言
老皮皮 wrote:
小弟原本任職於高雄...(恕刪)
湯唯 wrote:
去勞工局及法院告、如果你上面所有的陳述是真的、現在就可以告訴你未來的答案了、公司肯定賠掉更多錢、


公司夠聰明的話,你一提告,知道你玩真的,就會來找你談和解了

之前跟公司也有過不愉快,沒動作公司當你是隻貓,一有動作,連股東都想來談(可能老闆拉不下臉),想談和解的金額還比原先的高
老皮皮 wrote:
主題:我被老闆吉了

小弟原本任職於高雄某間室內設計公司(公司有兩個老闆),今年7月9號因為客戶一直修改裝潢導致工期延宕,老闆A不聽我解釋傳line告知我要求離職。
隔天上班我桌上果然出現一張離職書要我填,我認為工期延宕是因為客戶修改多次又遇到業主父親過世,很多收尾工作只能等業主處理完喪事才能跟業主確認,我並沒有過失。

7月11日我也跟老闆B說如果公司沒有辦法再跟我合作下去,沒關係我可以離職該給我的算一算。
公司沒有派人來跟我交接,老闆B也勸我不要離職,老闆B也承諾會跟老闆A溝通協調。
我後來想想畢竟也在這待三年了家裡也只有我有工作收入,還是忍一忍吧。

8月2號公司刁難我遲發薪水(原本5號發薪),8月3日在公開line群組上公告我
從今起扣除全部獎金,周六也不用來上班了。
我也跟老闆B反應你不是有跟老闆A協調嗎?老闆B也只是兩手一攤說溝通過了老闆A就是這樣的人。
我想說到這地步了公司對我無情,我也該求助外援了。

於是8月8號起個大早8點到勞工局申訴,申請調解調解內容:遣散費/被扣的獎金/非自願離職書等等
8月11號公司收到開會通知書,馬上就把7月份的薪水給我了。
當天老闆B也找我談,要求我先撤案公司才願意跟我談遣散。
心想馬的!好好跟你們說不給遣散就是不給,也不找人交接讓我一直做又一直刁難我?
7月薪水也不發一直到收到開會通知書才發給我,還要求我撤案才願意跟我談?
這甚麼歪理?還說如果大家談不攏我可以再去申訴一次,我又不是吃飽太閒幹嘛跑兩次?
我也告知公司8月22號開會前,願意大家坐下來談有結果我馬上撤案。

8月22號之前公司也不願意跟我談,只好去勞工局調解了。調解當天我開始訴說事發經過並要求遣散費等等,
老闆A親自來開會他居然說:
1.我個人私自簽約造成公司損失(看到鬼?那一場合約書上面蓋的印章是公司的,業主匯款也是匯到公司戶頭,再者公司印章不在我這而且公司要用印要經過一位主管+兩位老闆簽名會計才能用印)
2.要告我侵占公款用公款加油吃飯(104年1月的時候因為我做實品屋需要開車去買飾品布置,中午在外用餐可以拿發票核銷,當初核銷公款我都有把發票送上去老闆A/B也有簽名核銷,會計才撥款下來給我這樣要告我侵占公款?)
開會當下完全沒有針對遣散之事協調,最後勞工局協調不成立。
老闆A還說要告我他時間很多,要跟我慢慢耗。當天還帶一個律師來開會語帶威脅的恐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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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隔線===============================

上回說到調解會當天老闆帶著一位律師來跟我說些五四三的,律師就說阿法律上除了勞基法以外還有刑法民法等等還問我說我記得自己簽過甚麼工作守則嗎?(去年公司突然拿給大家簽的,也沒給充足的審閱期一直催要我們簽)
合約內容我也沒仔細看而且每個人只有一份簽完就被公司收走,所以裡面到底有甚麼規定我們也不是很清楚。但...工作守則可以牴觸勞基法嗎?那個律師也是在唬我不懂法律罷了,還說不簽和解要告我賠償公司損失等等。

律師還主張公司發的業績獎金是恩惠性給與,不是工作所得所以不得算入遣散費。好死不死我在今年5月領到這三年來最大一筆的獎金,該月薪水+業績破6位數整個拉高均薪。當初進公司就說好底薪低但是獎金抽成多,每個案場會依照簽約金額發放獎金,若有超過公司利潤再多發獎金。分明是工作所得,恩惠性給與是指三節獎金或者年終獎金騙我沒做功課喔?

(題外話領了三次的年終獎金,第一年領8千,第二年領2萬4,第三年更慘我老婆過年前幾天生第二胎,公司紅包分兩包一包年終2萬另一包恭喜我生小孩包6千,忙一整年只比去年多領2000而且還是因為我有生小孩,最令人火大的是6000還給我換成60張100的,紅包厚厚一疊同事都說好羨慕那麼厚一包。)

律師還跟老闆咬耳朵說:你看!我就跟你說獎金不要這樣發,出事情了吧!
律師又跟老闆說:就跟他慢慢耗直到他撐不住自己走人。
律師還說看我要怎麼在業界混下去!
律師就跟我說不簽和解就要提告我,最後我選擇簽















調解不成立!調解不成立!調解不成立!調解不成立!調解不成立!調解不成立!調解不成立!調解不成

開完調解會議我轉向隔壁勞資關係科,檢舉公司沒有按照一例一休給加班費也沒有保留出缺勤紀錄(公司以前都不打卡)
會後當天下著雨我檢舉勞工局之後,穿上雨衣一路向北來到了中正路的勞保局。檢舉公司高薪低報並提供完整3年來的薪資條/銀行薪轉紀錄/公司獎金制度公告並具名檢舉,承辦人員跟我說這些資料很齊全一定可以還我公道的,我就安心地回家並打電話跟法扶詢問並約好時間,商討要如何打官司。

因為我在公司待滿3年特休有15天,這陣子較常請假去處理打官司/申訴/找工作等等的。公司都趁我不在的時候召開臨時會議當然是說些我的不是,反正公道自在人心同事們心中各自有一把尺。

這陣子也有同事/廠商勸我說:你老闆那麼愛面子你申訴他面子掛不住當然要跟你拚了!
奇怪了?你要面子我就不用?你開始弄我的時候我也是一直在忍耐都沒鬧上檯面,你可以刁難我都沒關係我可以為了生活忍下去。
但是今天你動到我薪水了,我只好跟你拚了!我爭取的都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反而開會的時候卻是在說些與事實不相符的事。
明明就公司先違法現在被舉發,卻說員工不合情理?這時候就看出勞工的奴性阿........
大家都愛面子阿!但是只有自己能讓自己丟臉,要別人尊重你首先看你做了甚麼事。

有大大留言說公司會這樣對我只有兩種原因:一是公司營運不佳要找藉口裁掉我(公司營業額一年比一年高,第二年的時候因為營業額太高被課重稅還找公司資深員工當人頭開分公司分攤稅率)所以排除第一個可能性

第二個可能性就是惹到老闆,沒錯公司的廠商會跟老闆說我的壞話,至於那個廠商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為這個廠商跟公司合作模式是點工點料(工料實報實銷的意思公司再給些利潤給廠商),這個廠商多次在我的案場施工時不慎風槍打到冷氣銅管,每次打到冷氣銅管要花這些費用:拆除/更換冷氣銅管/復原/油漆,基本上一次都要1萬元左右。

我認為這是施工的瑕疵這費用不應該由公司吸收,雖然是點工點料但是我認為廠商應該要負責。
我也從中跟廠商協調好要扣他錢,但是送到老闆那邊老闆都全盤吸收,我想說算了老闆有他的考量。

還有一次我發現這個廠商送過來的料單,裡面有一個材料不是我這個場子會用到的,我也打電話去問料行料行說:那是不小心記錯的。今天我只做一個櫃子所以我才有辦法去拆料,以前都是做全室裝潢我也不是工班出身的,無法從料單看出有沒有偷料的問題。這個問題我也跟兩位老闆反應過但那個廠商還是做得好好的,一點事都沒有。連公司聚餐員工旅遊老闆都有邀請他去,我在想可能是我擋到人家的財路了。












(未完待續)


關注
leimi wrote:
樓主要確認你的工作行...(恕刪)

有哦,整個案子老闆b都有參與其中,老闆b也多次到現場與業主協調。我每天都會寫工作報表給老闆a.

老皮皮 wrote:
小弟原本任職於高雄...(恕刪)


協調會只是幫你拿回你該拿的,公司並不會多花錢,甚至有可能打折。

老闆根本不怕,除非你有掌握一些公司違反勞基法的事實,才會開罰。

至於你該得的公司不給你也沒轍,只能民事提告。

大公司有可能怕壞名聲,小公司根本不怕。勞基法真的保障勞工嗎?
這就樓主不對了!

設計這行最重視名聲,樓主怎麼沒幫公司開個FB粉絲專頁?有事就po上去。客戶最怕這種公司老闆,對員工苛刻,會造成施工設計品質出問題!

樓主的前公司粉絲專頁弄好,再跟前老闆說聲抱歉,資遣費領完好聚好散休息一下,其他同行都會收的。明天公司倒了,約前老闆出來一起創業東山在起


如果老闆真的,直接提告 要你賠償半年薪水就好,根本不用找律師威脅,這分明心虛又想省錢而已
zola wrote:
感覺二個老闆一個黑臉...(恕刪)

我也是這麼覺得,我任職三年來已經刁難四個同事走了,只是他們比較衝動當下就簽離職書了。
高雄不意外+1

davidstrong wrote:
這就樓主不對了!
設計這行最重視名聲,樓主怎麼沒幫公司開個FB粉絲專頁?有事就po上去。客戶最怕這種公司老闆,對員工苛刻,會造成施工設計品質出問題!
樓主的前公司粉絲專頁弄好,再跟前老闆說聲抱歉,資遣費領完好聚好散休息一下,其他同行都會收的。明天公司倒了,約前老闆出來一起創業東山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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