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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孕婦跟公司提出要求,可以答應嗎?

jjspeaking wrote:
這有趣了.........(恕刪)


十個老闆資遣孕婦,有十個都會說不是因為她懷孕而資遣。


你說,公司虧損就可以合法資遣孕婦,也只說了一半。

公司不能因為知悉她懷孕後的

1成本考量,

2混合動機,如懷孕後常請假或工作效率差。

3刻板印象

把她資遣。


有時候,

公司虧損是真。

歧視孕婦也是真。


勞基法既沒有說不可以,也沒有說可以資遣孕婦。要一視同仁。

問題是,在老闆已知員工懷孕當下,就無法忽視她是孕婦這個事實。

所以究竟是不是因為她懷孕而列入資遣名單?(有無因果關係?)

是否像你假設公司完全沒有能安排她去做的職缺?(如何認定,她拒絕調職?)

最怕的是,資遣孕婦後,該職位請了新人...(說真的,這個很難事先預料,不一定是老闆故意)


本案,樓主老闆傾向提供優於勞基法的資遣條件。

該員工放棄三個月薪資,兩個月產假。接受無薪假及資遣。

其實兩造都沒什麼大問題啊。

現在沒喬好,拖到年底孕婦開始宮縮,要安胎要提前拿產假...

對了,樓主還沒說老闆到底給你們幾個月緩衝啊?

超過三個月的話...就多幫孕婦祈禱足月順產囉!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screens wrote:
請問各位先進:公司...(恕刪)


全程按勞基法作業,不然他告你老板,全死光的

不懂,就打去問,問時要問對方姓名,抄下來,因為同法不同人,解釋有時會不同。


勝華當時虧損裁員600多人,裡面有幾位孕婦,最後也是回聘省麻煩
實際上要資遣孕婦可能不像法條寫得這麼簡單...
mariase wrote:
勝華當時虧損裁員600...(恕刪)


資方能證明只有公司虧損一事。

資遣名單是否歧視孕婦,卻看法官自由心證,也是一種不公平啦!




我們發生過,孕婦懷孕七個多月想回家安胎,她是自願離職喔!

結果她在最後幾天上班途中早產,怎麼辦?公司讓她直接拿產假...。

當然她沒再回來上班...。

反正交接的差不多了......我們都很祝福她呀。



為什麼孕婦為自己和肚子裡的小孩爭取更好的條件,就是貪得無厭呢~

是不是因為這是發生在別人身上,所以是貪。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女員工懷孕五個月,你說資遣還有幾個月?
好在她還不太清楚自己的權利,當老闆的趕快見好就收,也是聰明。
...(恕刪)


從被口頭告知資遣開始算起,我們還有大概2個月才會走。
這位女士表現出來的是很瞭解自己的權益,估計他也問過勞工局了吧,說老闆害他損失一大筆錢,會不時的提出新的要求,說是孕婦應得的。

lilice wrote:
所以..縮減業務後這個職位不會聘用新人的意思?
還是資遣她之後,可錄取另一(沒懷孕的?)新人?(恕刪)


公司本來要結束營業,全數資遣,但是孕婦女士去跟老闆講說她孕婦沒工作損失很大,叫老闆留他下來處理後續事項,所以我才說老闆本來有打算要留她,老闆沒有要聘新人, 留下來的是老員工。


lilice wrote:
有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嗎(恕刪)


她不簽,要等到老闆答應他所有要求,她拿到所有她覺得該得的錢之後再來簽。


comecat1026 wrote:
哪天有問題他跑去告勞動部說你們給他掛~沒給實質職務...(恕刪)


請問有法源是在講這一條的嗎?我想瞭解一下。


lilice wrote:
勞保至少要掛到明年7月。以上。無詐領共犯問題。
資遣費等明年7月再行結算


謝謝,那我就不擔心經手問題。
另外請問如果他產假或留職停薪這段時間公司結束營業,他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
screens wrote:
請問有法源是在講這一條的嗎?我想瞭解一下。


有喔!

留職停薪是要退勞保的。依法不可續保。

明明資遣還掛勞保,算是她跟老闆一起坑勞保的錢。


screens wrote:
這位女士表現出來的是很瞭解自己的權益,估計他也問過勞工局了吧,說老闆害他損失一大筆錢,會不時的提出新的要求,說是孕婦應得的。


你老闆問過,她也問過?

可能問到不同人了吧...

祈禱協商時遇到你老闆問的那一個...。


screens wrote:
另外請問如果他產假或留職停薪這段時間公司結束營業,他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


你是說公司破產了?那還有錢賠償嗎?(有的話是資遣費吧...)

生育補助跟失業給付她直接跟勞保領就可以。其餘是否有工資墊償等要查查看。

這是一個先找老闆討,老闆倒了找勞保的概念。



假設她投保薪資為二萬。她損失育嬰津貼約20000*0.6*6=7萬2。

這種公司倒閉的失業補助和職訓生活津貼非常好請!約15萬。

而且是公司倒閉,對她日後求職沒扣分。

我妹就做倒了三家公司~她投保薪資4萬3。


當然,如果你老闆佛心來著,就幫她辦好育嬰留停,再倒閉。

那她幾乎該有的都能拿到。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十個老闆資遣孕婦,...(恕刪)

勞基法沒有說不可以,
但不代表不行,法律所不禁止的即為合法!

難道公司沒有一個掃地阿姨職缺,因為孕婦就憑空生出來給她?
您陳述的都是一堆假設(做法不足備甚至違法)與所謂自由心證部分!
都建立在於"孕婦"開無雙的前提下。



實際操作上,
我想那不是我要擔心的,
那是此間公司老闆自己要去斟酌的~~~

如果我是老闆,我就做足功課與準備,
就算上勞工局協調,
也是要讓勞工單位看一看資料,就大幅傾向勸說孕婦員工接受調解。
這也是有案例的~~~

甚至上法院也能立於不敗之地(狠點的老闆就在上法院前就歇業或解散)。


前面回文也說過~~~職場大家好聚好散!!!
老闆願意在合乎法規下多給,
孕婦員工也願意接受歡喜,去等待新生命的誕生與尋覓新工作,
那是對大家最好的選擇之一。

如果今天老闆選擇歇業或直接結束營業,
然後全部只照勞基法給予資遣,
員工領到的不會更多、也不會更好~~~
連緩衝期都沒了.......
--- 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 ~~~
我的疑惑在於,解雇孕婦其中眉角太多,老闆一個比一個精。



jjspeaking wrote:
如果今天老闆選擇歇業或直接結束營業,
然後全部只照勞基法給予資遣,
員工領到的不會更多、也不會更好~~~
連緩衝期都沒了.......


所謂比勞基法更好的資遣條件,就是該孕婦多拿一個月。

我不知是多少?三萬?五萬?

有些人可能覺得夠了。有些人可能失去更多而不甘心...。

看起來她是不甘心。(她要求的育嬰津貼7-10萬,我個人覺得合理。如果她要求精神賠償,小孩教育費...自然是貪得無厭。)

至於要不要買單,那是樓主的老闆的事兒。






按本文中樓主陳述:

到底老闆是決定要結束營業?但為了該孕婦再苦撐幾個月?

還是要降低人事成本繼續經營,所以拿成本最高的孕婦開刀?

如果是前者,該孕婦怎麼在生產前就被資遣了?不是前後說法矛盾嗎?

如果是後者,就看法官自由心證。


前段敘述也提到,孕婦拒簽<非自願離職證明>

<非自願離職證明>需要員工同意?這要問有經驗的我不知。

還是樓主的老闆其實是要孕婦簽<自願離職>?(多數小公司的做法)

(疑惑...兩者差很多吧?前面有人提的失業給付,職訓津貼..)

有此疑問,前幾篇我才會問樓主是否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

樓主沒回答,我猜是沒拿到。(或樓主已找到新工作,不需要。)



如果今天公司宣告解散,清算,員工權益喪失。

取得各種補助反而比較簡單。(個人經驗)



或許樓主相信老闆是善意資遣他。

但該女員工不信這套,她用拖的。(看起來她不急,老闆比較急!)

(她要拿到她滿意才肯簽。我是不知老闆要她簽什麼?如果她一直拖,一直不簽呢?)

拖到年底請產假,屆時除非公司真的倒閉,不然她的福利一分都不會少。

即使公司真的倒閉,她的失業12個月6~7成薪。生育補助2個月。都能拿到。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screens wrote:
我沒有想要為難孕婦什麼,老闆要多給孕婦的我一點也不反對,只是這位孕婦的行徑會令人不太放心,老闆是我之前工作的上司,願意在我生病失業時候給我一口飯吃當他的助理,所以我也希望盡量幫他瞻前顧後 不會好心反被咬一口。


可能要資遣跟掛勞保選一個吧。

依法資遣或留職停薪是不可以掛勞保在公司。

無薪假是否可行?若放五~六個月無薪假,產假薪資如何計算?

(看過一種算法:0+0+0+0+0+0再除6,等於產假薪資0元)



我知道有些公司跟孕婦協議放無薪假到生產,接著育嬰假,政府補助全領。

公司出於人情協助,大多會要求孕婦支付勞保費等衍生費用。



今天並不是路上隨便一個孕婦跑來公司要求掛名,那樣就很@#$%^&!!

而是原本公司女員工,在職時懷孕,原本可安心生產。

卻因為公司不可抗力要解僱她,她爭取更優惠的條件,無可厚非。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這跟我朋友遇到的事, 很像啊,

我想知道是不是上勞工局, 資方只要提出財務虧損證明, 還有很多員工資遣的證明, 然後一切就留給勞工局判定, 不會有太多其他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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