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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業務侵占罪了


walche1119 wrote:
經營不善 也曾經向業者請求過時間 但依然被提告...(恕刪)


你可以請求, 但對方不見得要答應啊

你欠錢, 他討不到款項告你, 聽起來天經地義啊

你現在要做的應該是趕快去籌錢, 而不是上來問鄉民他能告你啥......
我是民宿業者,我來說說感想!

按照一般訂房網站的抽法大約10~12%,你只收7%.......利潤太低!
再來600萬的業績你抽了42萬,他也按規矩付了!

以小民宿而言15萬要一個多月才做得起來,扣除房屋成本,清潔費用,水電費,房間供給物品成本,人事管銷.....他的利潤大約5萬元,等於說他還倒貼10萬給你......說真的 換做我也告!

景氣不好 大家都不好過,我建議誠意地跟民宿業者談,請他撤告然後分期付款還他.........沒有人會閒閒沒事喜歡跑法院的!

誠意的祝你事情圓滿落幕!加油
瘋狂的松山老傑克
整篇都是不懂法律的人在回你

我先打這些人的臉啦

"欠錢"是不可能告侵占罪或業務過失侵占的

欠錢就是民法上的問題

被侵占罪,只有你把公司的錢拿去挪用,就是業務侵占罪

挪用後,跟你拿不拿得出來還一點關係都沒有,只要你挪用,就算你還得出來只是一時借用,也一樣是侵占罪

別信那啥大水庫理論,那是為了幫某些人脫罪用的

實際上大水庫只要有入就構成了,有沒有出根本不在乎


好了,說到這裡,你有沒有挪用公款去做別的事?

有就是侵占,跟你還不還錢一點P關係都沒有

如果只是借錢不還,那就是民事的債務,你可以去跟他說告三小,這只是民事問題


還有侵占罪是公訴罪(他X的我最討厭法律專家跟我說這叫非告訴乃論,我管他啥告訴不告訴乃論,我就是愛講公訴罪)

不是業者想撤告就撤告

也不用說還錢就能撤告,因為這不可能,這是公訴罪 公訴罪 公訴罪(別再講非告訴乃論了)
在民主國家,欠錢不犯罪,所以人家告你業務侵占。

欠錢還錢應該的,做生意更是這樣,那是人家生活的錢,當然也是你生活的錢,將心比心。

台灣社會普遍沒有一個安全交易機制,很多都是,先拿東西後三個月再付錢,這就是一個危機,3個月後人就跑掉了,抓到也是民法告而已,本身沒資產,沒東西可以扣押,債主贏了也拿你沒辦法,但不是叫大家都擺爛,票據法廢除後,反而芭樂票變少很多,以前芭樂票要關,現在不用,大家收票更小心,你只要信用有問題,人家以後都要先收現金。

其實你沒被客戶跳,所以你錢早就收了,只是沒拿去付給他們,錢到哪去? 自爽,員工,水電,固定開銷,你抓成本營運有問題,因為後面那幾樣都是可以預估的,但自爽部分就....

人家只是要錢,不然就是告你,扣押資產,你脫產,人家就找"應收帳款"來處理,看你如何應對~~還錢就好了,才15萬而已,1500萬就跟你說不用還了,因為一定還不出來。
躲在網路後面的孬種,有膽子說話,有膽面對嗎,出來面對,不要只會在網路上GGYY,平常出門小鳥夾緊緊。 不喜歡我論點,我不同意你私訊我,應要來訊,就是騷擾

walche1119 wrote:
小弟經營飯店民宿訂...(恕刪)



你給業績的同時自己本身沒有利潤嗎?要不然你們公司是靠什麼生存的,這種一般就私下協議分期攤還就可以,15萬數目不多,若跟商家關係好和有誠意還錢的話應該都可以商量的
15萬 後面應該是私下和解啦

快去湊齊15萬就解決了

欠錢就還錢 也給你拖一段時間了

簡單來說 你自己沒抓好利潤 現在也給不了他業績

一個小路人 wrote:
整篇都是不懂法律的...(恕刪)


倘若事情真的像樓主講的這樣,那應該真的無法成立業務侵占罪~

至於公訴罪與非告訴乃論...咱投非告訴乃論一票~
最近工作遇到一個爛同事,不但跟我借錢,還拿走公司的貨款,只能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正常的人不會想借或用別人的錢

才知道原來借錢真的是可以不用還的,只要名下沒有財產就行了,就算告成還要追著爛人跑,他到那工作就要到那請款

至於公司的錢就算業務侵佔才可以抓他去關
佔山為王稱國家,只要有心人人都是大王,只問立場不論是非,以德報怨何以報仁,不要跟豬吵架,認真你就輸了

Shuuta wrote:
倘若事情真的像樓主...(恕刪)

單純民事
非告訴乃論
法律人就是要懂得「區別」

walche1119 wrote:
經營飯店民宿訂房業務

walche1119 wrote:
積欠了民宿業者15萬元


一般借錢不還是民事~~

你收了錢卻沒付給業者~~

所以是刑法 業務侵佔

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快去借錢還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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