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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把求職者當拋棄式物品用?

剛退伍也是這樣23k。環境惡劣

3個月後表現良好。直接調薪5k。

那時候景氣大好。有存到錢

大公司應該不會亂搞。怕你做不住而已

ETx外星人 wrote:
現在不是不能以試用...(恕刪)


這應該是誤解吧,
應該是說不能因為試用期,而違反勞基法規定,
比如說投保,給假,或是之後不錄用也要給予資遣費....

不過與其擔心,被當成免洗的人力,
不如把薪資福利談清楚,還有試用期的三個月,是不是有算在公司的內部年資內...


a025802580258 wrote:
想太多
如果是人才,人家還會求你留下來(恕刪)


想太多
是人才就會求你留下來
那現在公司裡上班的全都是人才?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m21322 wrote:
上個月,我到台灣知...(恕刪)


所以如果你是這家知名傳產公司老闆又該如何應付這類員工生孩子去的職缺問題? 直接開除然後被告還是為了讓請家員工可以請假再另外養一個後輩員工但考慮這位新員工的福利所以還是留著, 只能祈禱業務人員能多接些單來應付這些後輩替代人才...你會怎麼做..lol 不要說大公司自私小職員又哪會跟你客氣哩; 人就是這樣的動物別太假清高了! 如果三個月試用期都能當成保證那還叫試用期嗎.

m21322 wrote:
上個月,我到台灣知...(恕刪)

我女友沒考到護理執照,去應徵地區型醫院,面試時說只要在一年內考過就可以,然後也簽所謂的試用期;
結果做了快三個月,突然一天下班時間到時,護理長把他叫過去說甚麼我女友一邊準備考試一邊上班太累阿,如果真的缺錢,可以去找一些較輕鬆的工作啊例如7-11,^&^&*^&**^屁話一堆,就跟他說試用期沒過,明天不用來上班;我問女友有犯甚麼錯嗎?女友也說沒有,反而帶他的學姐還說他很快就上手,可以一個人不用人帶了,我又問她是不是有人請長假要回單位的,他想了一下說有2個學姊請產假一個下個月回來,另一個不清楚。

給樓主參考
bzgy7648 wrote:
也要看有沒有那麼多人來應徵可以輪流這樣3個月3個月,而且新人訓練也是很累的,這樣每3個月訓練一次新人我看這個主管就先掛了...(恕刪)


不太需要什麼訓練

其實公司很多工作, 就只是打雜(助理類)而己。

多付一個月薪水, 對大多數公司不算什麼。 而且比一直多養一個人來講, 更不算什麼了。
版主的考慮確實很有可能發生(不管是大公司還是小公司,都會有在生小孩後還是決定回來上班的狀況發生)

另一版主也說了「你的去留跟這位正式員工是否能返回原位有關,但我覺得基本三個月試用期幾乎每家公司都有,但是如果是新職缺,那就是個人表現,如您的狀況,感覺就是代打,今天正式球員回歸,你就可能掰掰」

小的就自身碰過一模一樣的狀況而且也是大公司,也是在報到後另一個相同職務的同事就已經在等待產了(你報到時是沒有見過這位同事的)然後等你剛滿三個月時間到,上面就說因為她小孩已經生完且復原狀況良好,想一想還是決定回來上班但目前沒辦法調動其它單位也不需要過多的人力所以時間一到就請人離開並謝謝你的幫忙巴拉巴拉的廢話…

等到你再回想然後推算時間…你就知道公司雖然是照勞基法走但是該單位的主管也算的太剛好?那就表示主管早就知道她的預產期和確定會回來上班的信心程度當然也隨時為她保留原來的位子(你和她在上面心中的定義一開始就已經不言可喻也無所謂的一視同仁了)

一個大公司如此的做事,難到沒有其它單位的人或是同部門的人可以先來協助頂一下這個空窗嗎?假設真的沒有…這個狀況對新進的來說,就會是一個風險…何必在一開始就冒著這個風險?除非適應不良或是其它狀況,大部份人沒有願意報到後一下子3個月就要離開的(扣除週休二日,實際作業也才幾天?)如果真是這種狀況…這種大公司也別去了…基本人力沒有、制度也不足…你認為往上反應,大公司普遍來說分工細,一層一層的又不認識你,你覺得對新進的人員該有保障在哪裡?
拋棄式物品?
請問,如果你在某公司認職期間,找到更好的工作跳槽,原公司算不算拋棄式提款機?
如果你說不算,那就違背了你的邏輯。

就算公司找短期工作者,如果有付薪資,有保勞保,工時正常,那麼..一點問題也沒有。

也有一種狀況,如果部門主管向公司申請人力是不容易的時候
好不容易拿到新人,沒大事不會隨便放掉這名額

不用付遣散費,年終,試用時盡量操,沒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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