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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朋友找我合開室內設計公司

合夥生意 通常共患難還OK

但如果賺錢 要分配利潤 那問題就來了

如果賺很多錢 那問題就更大了

合夥的人 寬宏大量 不計較

但身邊的人 親戚 朋友 老婆 女友 意見一堆 總覺得你吃虧 聽久了......

自己獨資開吧
不要合作,不要合作,不要合作,

到最後連朋友都做不成!

chen.jackson wrote:
還沒做就有斤斤計較...(恕刪)


斤斤計較? 這種事本來就該先講清楚啊

不要合開.業務那需要能力,出一張嘴而己!他如果有本事自己去設計考證照!根本就是來吸血的.
你如果有能力,自己接案,然後把本來要分給股東的利潤回餽到價格上,相信可以接到更多案子!
chen.jackson wrote:
還沒做就有斤斤計較的...(恕刪)

沒開始當然要先講清楚不是嗎?
等開始再說不是更怪

cona2009 wrote:
最近有朋友找我合開...(恕刪)


合開公司就是一定要先講清楚
權責、分紅配股、資金投入等細節事項都要講好
親兄弟明算帳這個是不二法則
保護雙方的權益與認知這是重要的
除非你想要跟這個人永遠斷絕來往
這個是小弟合夥過得經驗,一開始就是沒有講明
賺錢也怨賠錢也怨 你看他爽爽過你忙的要死你也怨
你認為他應該作的可是他認為不是他需要作的
他認為他已經盡到了相關的義務你為何把他當員工要求他作其他時他也怨
諸如此類的衍生問題相當之多,因此雙方坐下來好好談有一個共識再講
好朋友不一定是好夥伴 好夥伴不一定是好朋友
搞到現在我也只能放棄合夥開公司的念頭直接叫我老婆自己管
最少搞到現在損益還可以比上不足下有餘
但是當初合夥的朋友也就幾乎沒往來了
所以合夥沒談好是跟一個朋友絕交的好辦法
正因為還沒開始所以才要斤斤計較講清楚
過來人的見解自己好好思考
合開都會分拆
分拆之後都翻臉
翻臉之後連朋友都沒得做
55對拆最公平了

例:100萬賺個30萬/2=每人15萬


cona2009 wrote:
最近有朋友找我合開室...(恕刪)





真正要注意的是「心鬼」。
鬼之不除,帳明無用。
其它都是很簡單的技術問題。
我覺得可以煩惱這種事情好棒喔

每個月都要當內褲的我看了好羨慕

朋友真的是談錢傷感情

不談會內傷,談了兩敗俱傷

不缺案子的話就不要合夥了

用合作模式,拿固定利潤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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