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ko0926 wrote:
月營業額約4~5百...(恕刪)
企業沒有義務給年終你知道嗎?這並不違法,你的要求真的還蠻多的,好像只能給而不能不給,你去應徵董事長好了.
一堆人以為自己很有價值,要東要西,今天你要是真的很有價值,老闆還怕你跑勒,怎可能不給福利,外面一堆人月領40K~70K,為什麼不是你,外面一堆老闆,為什麼不是你?這兩個問題你好好想想,看自己是不是有那個價值.
不滿意你可以離職啊,如果你連離職都沒選擇,你真的以為自己是獅子嗎?有本事的人企業搶著要人,還有人說因為台灣老闆只在乎CP值,台灣消費者不也是在乎CP值,想要俗又便宜又大碗,廠商當然價格往下壓,利潤再壓縮,說那麼多沒用,如果樓主真的以為老闆那麼好幹,自己出來當老闆,看你能給出多好福利,不要只會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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