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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


大呆群 wrote:
你確定每個勞工都有...(恕刪)

我覺得問題在你身上, 勞工局電話不會google?


globe226 wrote:
勞動部舉例指出,某...(恕刪)

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以後會有越來越多公司改用責任制無加班費~
之前就有聽說連宅配都改責任制了.
加班加到掛~死薪水領倒掛~
加一天多1900喔,現在真的有普通產業的公司這樣算嗎?

不過朋友她哥哥台GG假日值班一天大概一萬值班費。真羨慕上輩子燒好香。
正確應賅是1.34和1.67

另外

因為我國是月新制

所以放假已經有給薪水了 只會多給加班費

所以放假多 算是老闆虧到 ︿︿

公務員加班大家就別擔心了 怎麼可能會虧了自己

公務員加班費目前為一.四三倍及一.六七倍

還有國旅卡 等一堆津貼 也沒有根據最低工資計薪

工業總會還說要幫公務員加薪 否則勞工不能加薪 超不要臉的

光起薪就不一樣了
1.修法前,員工於休息日出勤加班8小時,150x8小時=1200,該員工當月薪資為36000+1200=37200

2.修法後,員工於休息日出勤加班8小時,150x1.34x2小時+150x1.67x六小時=402+1503=1905
該員工當月薪資為36000+1905=37905

PS:1.34&1.67也有人用1.33&1.66去算,差距不大啦

M25K2 wrote:
我覺得問題在你身上...(恕刪)


不要把勞工局(或資工局,處)想得太美好

照實際狀況去勞工處投訴後,流程如下

1.勞工處派員稽查公司,稽查無不法結案,有違反勞基法,開罰(是公司繳錢給政府,不是勞工喔)

2.勞工要追回有爭議薪水,只能開協調,但公司不理你,你一點辦法都沒有 (因無強制性)

3.第一次協調失敗,可再次申請協調,公司一樣不理你(或者去那邊跟你打嘴砲)

4.已協調2次,如果公司都不理你,你也咬不了他,而且你已經見光死了(講白一點,在同業你黑掉了)

5.最後只能請律師開始上訴,功失敗還很難說,因為證據大都在公司那邊,叫同事幫你做證那是不可能(除非之後薪水你出)

6.玩到法律段你就知道,跟大公司玩會餓死自己,一兩個月就要出庭一次,協調庭1.2..... 辯論庭1.2.....

7.最後玩不下去,鼻子摸一摸,算了


JJHARDY wrote:
看到我標紅色的沒.....(恕刪)

沒錯哦, 這是這次修改前六日加班費的算法。 平日加班有 1.33 1.66, 六日加班只有0.33, 0.66因為加在月薪裡了, 這也是很多人說周六日加班反而比平日上班少的原因。

今年才改成休息日加班有 1.33, 1.66, 例假日2倍還要補一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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