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dkill wrote:
這間餐廳違法這個工...(恕刪)
要罰就罰阿, 再高給不了了
我的餐廳也是類似這樣, 看要真的計算工時還是要獎金, 內部開了會議 大家共體時艱, 元老級走獎金制, 新員工正常周休6天補足加班費+全勤+三節, 事實上新的員工實質薪資是比元老短少5000 6000的
所以我才講一例一休根本是錯誤政策, 大家為了鼓勵員工若有盈餘都願意每個月給獎金的本來勞資和諧莫名其妙對立。
就如同如果有人要去檢舉, 當然上面那個精算師也不用給10%服務費讓員工分, 自己拿走反正也不違法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