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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第一天就被請回家的理由…

Pan.tc328 wrote:
//上班第一天就被...(恕刪)



感謝您的分享,是的!「公司規定要送勞工局備查才能實施」。我自己是企業的高階主管,關於公司人事相關法條也非常謹慎要求,人事單位還要經常去上上課跟進法規,如果有需要調整的公司規章,也必定呈報老闆進行修正備查。

由於行業別的關係,工讀或實習生佔比不少,有段時間代打卡還溜班不見人影的情況非常嚴重,打卡機平時是放在公司一進門的公共區,方便同事飛奔打卡以免遲到,但也變成比較看不見誰代打卡,我請人事單位統一管理工讀生的出勤卡,直接阻絕代打卡的行為,卻被工讀生嗆:卡片沒有放在卡架上,於法不合(嗯…最後,由人事單位稽查出有代打卡的工讀全都不再續用,以此終結)。

您的見解十分中肯,不合法的文件簽了也沒用!但能像您一樣不甩老闆的胡搞瞎搞、據理力爭,在實務上頗難實現,我比較會提醒身邊的朋友,預防勝於出問題後再來互相指責,尤其是撕破臉還要不要繼續做下去呢?有這等勇氣的人還是少數呀~至於告到勞工局…也會要花費精神時間,而結束一份工作就要趕快找到下份工作以解決生活支出問題,或許這就是勞方較容易選擇「算了!」的原因吧…
ForaReason wrote:
第一次聽到,想詢問現...(恕刪)

不去也是好事
才一天,就不用浪費生命再與這種企業糾纏了
自然有人會去教訓他們的
至於告到勞工局…也會要花費精神時間

當然沒有告~
當人要屈膝~
合情,合理,合法~
你在工作上,我隨便設個陷阱,你馬上就滾蛋
工作上阿利不答,遲到早退..要幹到那個人還不容易

行的直,坐得正,坦蕩蕩..你就不用怕人家會對你如何

老闆的命令,我只回二三封信就壓下來
第一封,公司規範修改要送勞工局備查才有效
老闆娘回,勞基法規定50人以上才要送勞工局
第二封,我告訴她法條看清楚,50人以上不用馬上備查但人要在幾個月..
好久之前的事,法律忘光了
老闆娘知道站不住腳..所以這一道行政命令就擋下來
根本不用實際的告
midnightages wrote:
首先如果真的是全部...(恕刪)



感謝您的分享。在這件事中,我個人認為公司的制度面不健全,即是您提及的合約。公司沒有給予明確議定薪資、職務內容的約定文字,而是只給了幾份罰責內容的工作規則,因此評論該公司雖正派經營十幾年(至少網路上查不到什麼負評),卻沒有與時俱進的人事程序。

至於工作規則的內容是否合法…我也沒看到,朋友倒是大略提及有一部份是私領域的規範,像是個人臉書的使用不能分享什麼什麼…之類的(詳情她也沒機會看仔細和瞭解)。

法律僅是最低限度的保障,繞回講理這部份,也僅僅是在邏輯上提出異議:沒有看到工作規則內容,又怎能先交付保證書…呢?會否有天出狀況時,又落得「文件沒看清楚、還存有疑問就簽名了,是自己的問題!」,這種全天下都會責怪當事人活該的觀感。

至於您分享的工作經驗,聽來真的好辛苦,但有規模、自許宏觀的企業都會尊重「人資部門」絕對是非常專業的領域,並不是統計出勤、結算薪水而已,才會有這個部門的存在。

我想,朋友最終在意的點,也只是那份「平衡保障雙方約定」的白紙黑字…吧!
un3354 wrote:
都什麼年代,還在用...(恕刪)



感謝您的分享。是的!有規模的公司……朋友去應徵的公司也是集團,或許,在台灣本土的企業集團也不代表人資管理的成熟度…吧!

試想,如果我是這間公司的老闆,又一心希望做大的話,肯定會非常樂見這篇的意見交流,並適時調整公司行政程序與規則的!當面試的新人拿大企業都如何如何,來談薪資待遇福利時,公司也能驕傲的說,我們給的更好!
企業不敢給錄取員工相關的到職繳交文件審閱時間,內容多數是違反勞基法的。就算是正派公司,也應該給求職人員瞭解應徵職務工作職掌與相關公司員工福利才是。
不過沒做也好,以免日後發現問題又要離職,也挺累人的。
abo44 wrote:
要繳保證人的保證書...(恕刪)



感謝您的回憶…

是不是!如果WTF的心情可以不發生,入職到離職,雙方也都會很愉快呀!如今能讓人依依不捨的企業~還有嗎…祝願經過意見交流,未來會愈來愈多幸福企業(企業老闆主管們,其實很應該來看看這些職場甘苦談的討論,而不是一味的覺得都是在靠北公司、都是敵對的心態)
滿誇張的公司
就算進去待著也不會有太好的待遇
說不定被趕走反而是更好的出路

hillside wrote:
不去也是好事才一天...(恕刪)



朋友感覺難過的地方,就在當時面試主管一再強調,公司過去的舊體質跟不上時代而逐漸停滯,希望有新血可以帶動公司的活力,才破格冒險聘請新任主管,而不是從內部升調。無奈報到第一天就GG在人事傳統僵化中…了
itogo51636 wrote:
企業不敢給錄取員工...(恕刪)



感謝您的回應。朋友一再與我討論,主要是公司人事單位的態度是「從沒有這樣過」,而不是公司不敢給員工帶回去看。

當場她也有試圖委婉提出,但人事單位可能沒處理過這樣的狀況,只能一再官方公版的跳針回答:沒有人在這樣的…之類的吧!

而在人事單位被授予的職責上,就是不交資料、你不用來了,這種唯一處理方式…朋友非常無奈,想詢問當時面試的主管,但對方剛好出差也沒碰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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