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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填寫離職單,老闆有權扣留我的薪資嗎?

我倒是還沒做過離職不需要填離職單的工作
也沒碰過遲到超過友善時間後還不需要扣薪的工作....
最後不告而別,
不簽離職單,可以被解釋為解僱,
還可以拿資遣費,這我也還是第一次聽到!
真是學到一招,以後一直換工作拿資遣費,高明!

即使職務上無需交接,口頭詢問是否需填寫離職文件,
應該也不是件困難的事,
最後一天給人開了天窗,就算不做,至少也要走的不讓人說話,

跟主事者交惡,我能理解,
但是連同事都不想往來,我覺得你應該要想想自己有沒有問題!

總之,2方都有該做而未做之事,

以上。


感覺重點卡在打卡到班不確實....

若公司有訂制公司規章 ,並公告週知 明定罰則 (例如:未打卡者將影響年終考績,或上班未打卡算遲到,下班未打卡算曠職)
在這個狀況下扣錢 公司是站的住腳的……

如果雇主無法依您上班打卡紀錄而來計算薪資.....舊同事也不聯絡了,他們也無法幫您證明您有確實出勤...這也很傷腦筋..

"打卡鐘時間不準會快,最多快到20分鐘....."相對的,下班時間也會快,應該不會上班時間會快,下班時間自動慢下來......

況且您都做半年了,遲到會扣錢,應該不會蹺班那天才知道....

因此...建議您先想想...自己哪一方面站不住腳..若都沒問題,就上勞工局吧...
你可以去勞工局舉發~~~~~但是。
你不但翹班~~~~還不寫離職單,雇主一樣可以舉發你所造成的營業損失,要求賠償。
一旦雇主執意要上法院,不見得對你比較有利。


你自己想想吧~~~~
樓上所提的,無故翹班.營業損失算誰的?....相信你是餐飲業.
依據你敘述你投訴勞工局.對你而言.應該白忙一場

連續曠職的營業損失..... 賠不完
Jenpin
Lo.Lee wrote:
最後不告而別,不簽...(恕刪)


離職單不是=自願離職嗎

被資遣應該就不用寫離職單的

資遣費和失業給付金

一般人都是因為這個

但是正確的是?

樓主最大的問題是 你幹嘛翹班...
先不論工作多不愉快,翹班真的是很沒責任的行為,也是你最後留給別人對你的印象,所以你現在才選擇逃避吧。
不簽離職單,說當成是被解雇,可拿遣散費,
是這位大哥教的啊
終極書僮 wrote:
都有辦法在那做半年...(恕刪)

孩子,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填離職單是保障你我的一種方式。
表示你是自願離職,跟店家清清白白分手。

你最後一天翹班已經站不住腳。連離職單都沒有填。
今天要是店家說你捲款潛逃、交接不全、少了拖鞋椅子腿桌子缺角的,你怎麼講得清楚說得明白??
你覺得最後一天排你4小時根本沒差?? 要是老板咬你說他接了大客戶,因為你這4小時沒到班害他訂單損失上百萬,你怎麼解釋??


惡雇主爛同事,這職場永遠不缺。
"有五六個人想直接離職"、"大家心裡都不爽"、"有沒有排我的班根本沒差",這種臆測的幹話就不用放在嘴上,更不用在離職的時候當作理由。

對簿公堂講的就是證據,只陳述自身的問題、事實。別人心理怎麼想、嘴裡怎麼講,都跟你沒關係。
有些同事附和你、隨口講一些氣話,到了公堂之上矢口否認態度180度大轉變,例子比比皆是。

讀好讀懂勞基法、做好自己份內的事,你是去職場工作賺錢不是去交朋友。
你翹班已經有錯再掀了不對
他預先扣薪也是違法部隊
要離職的人老闆都會特別刁難
除非你走法律途徑

你不想跟他接觸又想拿回所有的錢
又要找別人幫你
你自己又留把柄
你自己想清楚你在幹嗎

不過店家也是刻意刁難寫"離職單"
因為是自願離職的又口頭說過你做到何時
但上面也不跟你提離職單,等到離職才說你沒填離職單

不管甚麼公司自願離職的流程還要要搞清楚
你不是貝資遣的是妳自己要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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