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台灣的人才外流, 當主管要有國際觀
你明知道薪資不公平, 還不幫忙A, 只是旁觀
希望你們公司留下的人才會有競爭力
去看看國際大廠的做法就知道為何人家的流動率低了
stanleywoo8 wrote:
兩個月後,A知道了B的薪水,受不了這種差別,直接遞辭呈給她的小主管。只是A不知道,我已經決定年底升A當小主管(當時應該是10月),薪水加50%,並將她放入未來大主管人選之一,公司大概有七、八個年輕人在這個名單裡面。但從遞辭呈到A真的離開,我並沒有挽留她,也沒有告訴她這件事。
我不知道A的決定對她是好還是壞,也不知道我的決定是好還是壞,只能說,不公平的事情滿街都是,如何面對並處理才是差別所在。
===========================愛騎車減肥的呆呆
dayikimo wrote:
你這種不挽留能力強...(恕刪)
其實我不認為短期的不公平有啥問題,同樣是私立大學,文科跟商科是否應該有差別? 英文能力有無是否應該有差別? 她們兩個的起薪有差別我反而認為是對的。
至於獎勵人才要及時,我能理解,但我不認為每年底來決定考核跟升遷有什麼問題。
能力很強但沒辦法接受不公平的薪資,我認為,如果公司長期不處理是非常大的問題。但短期,我可不認為,畢竟,個性也是決定升遷的一個考量要素、能力不是全部。
公司在考量一個人的給予時,我會這樣處理
偶而立了一個大戰功,給獎金
常常立了中小的戰功,考慮升職
能一直協同同事立下小中大戰功,標為重點人物多加栽培。
至於國際觀跟國外大企業的做法,不好意思這樣講,敝人也曾在非台資非陸資的世界百大企業當過部門主管,能力強的人才很好,但能力強又懂得企業如何運轉的人會更好。
江湖的無奈,只有江湖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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