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有沒有人試過, 去算一個起薪三萬多然後工作二十年薪水調到七八萬到頂的勞工, 每個月自提6%. 這樣的的勞工工作35年後, 他可以有多少的勞保加勞退, 而個人付出的成本約為多少. 這樣條件跟改革後的一般公教人員的差距是怎樣?而做到死薪水也只有三萬多的勞工, 也找個做到死也只有三四萬薪水的低階公務員來比.我以為這才是一個裡較合理的比較.
台灣就是酸民多,其實一堆人都是用自己的神邏輯。前面有人說,如果公職不好做,那就考一般工作就好啦。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可以這樣講,如果你覺得公職很好,那你來考就好了阿。這兩者都是只從自己的角度出發,都犯了晉惠帝的毛病。
DannyHwang wrote:不知有沒有人試過,...(恕刪) 勞工跟公務人員還有一個不同。就是工作權的保障。如果不犯法的情況下,勞工被公司資遣就是資遣,年資重算。公務人員如果工作機關縮編政府會安排另一職務,年資保留。
harryu wrote:據我所知 自提6%...(恕刪) 你突破盲點了,以投保36300而言,雇主勞保2713+健保1645+勞退2178總共6536員工自付勞健保1274但是---但是實際僱主是付42836給員工,但是6536被政府拿走浪費掉(人事成本、政策買票、亂租辦公室等等)再來一個但是哪個員工會覺得我有領42836,她只會認為36300最後其實政府拿走7810。你要求社會福利越多,如果政府有效能,會100%轉換成服務,但是我們都知道不可能。所以為什麼美國有一派會要求政府減少干預。讓人民自主選擇